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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今年合格分数线为360分,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5分。司法部于今天就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据悉,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来自:转载 (浏览 465 次)2006-11-22 08:48:00 加入我的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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