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我的当事人是何种身份,只要我接受了他的委托,就应当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最大限度地、依法利用我的法律专业知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在其必要之时,都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服务而充分享有其公民权利,律师的社会功能和真正的社会正义就已经得到充分体现!
作者:xhplawyer 发表于 2008年07月10日 浏览全文(110)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