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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家

 诉讼的策略和技巧
   摘要:学之为用,以行!法学作为一门专业学问应当是以理论科学和实践科学的相结合的形象出现的,而民事诉讼则正是建立两者之上的一门学问,它不仅注重坚强的理论支撑,更把在诉讼实践中的策略和技巧作为一块理性的敲门砖——寻找着阻隔之墙的最薄弱点,寻找唯一的真理。民诉实务是一门与基础理论课程截然不同的课程,相对于后者,...

浏览全文[899]   评论[1]  [2006年05月17日]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探析
   摘要:【内容提要】:在中国政府大力推行法治的今天,私益诉讼无疑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然而公益诉讼的缓慢前行却给中国的法治建设添加了很不和谐的音符。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如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可以允许非直接利害关系人以准原告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困境是什么?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需要具...

浏览全文[958]   评论[0]  [2006年05月17日]

 司法裁判的说理性
   摘要:来源:《人民法院报》(转自:<img align=absmiddle src=/skin/skin_1/small/url.gif border=0><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gongfa.com/zhangzhmsifacaipan.htm>http://www.gongfa.com/zhangzhmsifacaipan.htm</a> )  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除了提高裁判文书本身的品质...

浏览全文[765]   评论[1]  [2006年05月17日]

 烟灰缸伤人案与现代株连
   摘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式的株连在当代生活中又复活了!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侵权行为法编》第153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人损害,抛掷人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确定谁为抛掷人的,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全体使用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没有抛掷该物品的人不承担...

浏览全文[843]   评论[1]  [2006年05月16日]

 投票权值多少钱
   摘要:自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至今,中国的“宪法史”已有将近百年,这期间出现了各种性质、各种形式、正式与非正式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计十五部。然而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宪法却有一个很不好听的别名:“贿选宪法”。这个名称得自当时的总统曹锟:1923年,曹锟以每票五千元的重金贿赂国会议员、当选为总统,时人称之为“贿选总...

浏览全文[846]   评论[1]  [2006年05月16日]

 法官电话为什么不宜公开
   摘要: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人民法院从今年初开始启用了新样式的裁判文书,上面载明法官电话和适用法律,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判文书上载明的电话,向主审法官或主管院长询问或质疑裁判结果(《法制日报》2006年3月27日)。该院在解释时称,此举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透明性,强化案件质量,加强对法官的监督。3月29日该报又发表...

浏览全文[952]   评论[0]  [2006年05月16日]

 老百姓不请辩护律师的原因是什么?
   摘要:一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刑事辩护萎缩现象已十分突出。据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没有辩护人的达到70%以上。笔者曾为此调查过几个县法院,一个是经济发达的某市某区法院没有辩护人的刑事案件为48%,四个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县法院,没有辩护人的刑事案件分别为66%、69%、71%、74%,一个贫困地区县法院,...

浏览全文[1503]   评论[1]  [2006年05月16日]

 司考带给我的收获
   摘要:或许,当我选择法学专业的那刻起,就注定了我的人生将和法律密不可分。在毕业前夕,面对自己的人生,我做了决定:我要参加司法考试。尽管选择司考就是选择了天下第一考,选择了天下第一考就是选择了天下第一苦,但这却是让我自己的人生在将来走向辉煌的资本。我又岂能怠慢?于是,我开始认真的复习备考,从来没有这么努力,...

浏览全文[931]   评论[0]  [2006年05月16日]

 “不知”者“不畏”之民法
   摘要:民法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这应该是民法鼓励交易,保护交易安全出发的重要原则,而何为善意,是道德的善恶美丑之善,还是利益好坏之善呢,通过法律解释,我们把善意翻译为“不知”或“不应当知”。不知者不畏在民法中广泛的存在着,在此作一小范围归纳:在代理中,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不知其无代理权的,基于...

浏览全文[922]   评论[0]  [2006年05月16日]

 司法部也“造法”
   摘要:中国法律的正式渊源一直都和司法部没有多大的关系,不能立法也不能出司法解释,但司法部一直没有放弃过放弃过争权夺利权的机会。统一司法考试以后,司法考试成为所有法律人的一道门槛儿,谁要想具有职业资格就必须跨过司法部设置的那个坎。那么很简单司考吧,早些年的司考答案总是众说纷纷,司法部也没出台所谓的正确答案,...

浏览全文[871]   评论[0]  [2006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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