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考试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网评天下
→ 湖南3法官被炸带给我们的思考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法律事务
其他
bing
[
回到原贴
] [
精华
]
alex
等级:
法律学徒
贴子:76
积分:239
注册:2006-09-23
来自:浙江
主题:湖南3法官被炸带给我们的思考
第
1
楼
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运财爆炸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案件就是对去年发生震惊中外的湖南永兴县法院爆炸案的判决。去年2月25日,湖南永兴县法院院内发生了一宗爆炸案,造成一死两伤。而黄运财之所以要实施这起爆炸,原因在于他的儿子黄虎因为断指被劳动仲裁获赔30万元,而法院一审仅判其获赔1.6万余元,他对这份判决极其不满。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我们可以说,这是黄运财不理智的结果。然而巧合的是,黄运财在刑事判决的同时,也接到郴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完全推翻了原审判决,黄虎所获得的赔偿数额与当初劳动仲裁的基本相同,这样,经过四年的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正义终于姗姗来迟,然而,却是在经历了爆炸声再审的结果,是以血的代价获得的正义。面对这样的残酷的事实,黄运财在看守所里得知这个判决后,嘶吼咆哮,泪流满面。 然而,不止黄运财会这样无法接受,每一个看到这样结果的人都会为此唏嘘不已。难道正义对于底层民众来说来得如此迟缓?我们不能说,每一起恶性事件都是法院和法官不公正审判引发;我们更不能说,法院失去了主持正义的功能。但是,在爆炸声中,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法院本来是居中裁判,主持正义的地方,本来是走投无路的人寻找公平的地方,现在它的公信力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alex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6-09-28 15:54
本主题回复
0
贴,浏览
663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律师事务所论坛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湖南3法官被炸带给我们的思考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72
s,
6
queries,
135
- Cache,
288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