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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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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南3法官被炸带给我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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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运财爆炸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案件就是对去年发生震惊中外的湖南永兴县法院爆炸案的判决。去年2月25日,湖南永兴县法院院内发生了一宗爆炸案,造成一死两伤。而黄运财之所以要实施这起爆炸,原因在于他的儿子黄虎因为断指被劳动仲裁获赔30万元,而法院一审仅判其获赔1.6万余元,他对这份判决极其不满。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我们可以说,这是黄运财不理智的结果。然而巧合的是,黄运财在刑事判决的同时,也接到郴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完全推翻了原审判决,黄虎所获得的赔偿数额与当初劳动仲裁的基本相同,这样,经过四年的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正义终于姗姗来迟,然而,却是在经历了爆炸声再审的结果,是以血的代价获得的正义。面对这样的残酷的事实,黄运财在看守所里得知这个判决后,嘶吼咆哮,泪流满面。 然而,不止黄运财会这样无法接受,每一个看到这样结果的人都会为此唏嘘不已。难道正义对于底层民众来说来得如此迟缓?我们不能说,每一起恶性事件都是法院和法官不公正审判引发;我们更不能说,法院失去了主持正义的功能。但是,在爆炸声中,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法院本来是居中裁判,主持正义的地方,本来是走投无路的人寻找公平的地方,现在它的公信力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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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09-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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