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国际贸易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刑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其他法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yehq bing rss 2.0 支持 [回到原贴] [精华] [未回帖]
cyfmax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贴子:1
积分:7
注册:2008-05-07
来自:河南
主题:国际贸易
查看 cyfmax 的详细信息 将 cyfmax 加为我的好友 给 cyfmax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我公司目前与印度一家公司产生纠纷。我们与印度一公司达成进口合同,并向其开立了信用证。现在对方交单给我们,我们在提货是发现18个集装箱都产生短重现象,总共短重66吨,因此怀疑其检验报告有假,就没有拆箱。前天我们跟对方联系要求联合检验,对方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反而给我们发来他们的一些清关单据,说重量应该无误。
我们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如下:In case of dispute,the party agrees to settle the discrepancies amicably.If amicable settlement is not reached within 21 days,the dispute shall be subjict to arbitration by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take place in Shanghai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 Arbitration and arbitration award is final.Language of Arbitration shall be English.
我们与这家公司联系是通过印度另一家公司进行的,我问这家代理公司对方是否同意仲裁,没有明确答复。因此我想咨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排除了法院管辖?我们是否只能在21天后与对方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如果对方一直回避问题,我们还能否进行仲裁?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cyfmax『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8-05-07 13:42
cyfmax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1贴,浏览121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国际贸易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63 s, 6 queries, 129  - Cache, 274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