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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我爱你a1a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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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咨询:医疗事故还是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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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一位好朋友的遭遇,我非常的替她不平
          我的朋友于2005年在某人民医院剖腹产产下一女婴,孩子非常健康,阿氏评分10分,孩子是下午出生的,在第二天出现了黄疸,医生说多喂奶,并没有做特殊处理,在第三天有一位朋友去看望我的朋友时发现孩子不太正常(脸很黄),就建议我的朋友咨询一下医生,我朋友就问医生孩子怎么这么黄,医生还是没有理会,只是说没事多喂奶,在第10天要出院那天,那位朋友到医院来为我的朋友送行,发现孩子还是很黄,于是我的朋友又一次问医生孩子这么黄有没有什么问题,那位医生还是说没事,还说如果两个月后还黄在到医院来,于是我的朋友就放心的出院了。孩子在出院后两个月黄疸自然消退。
       在孩子7个月大时,还不会爬,不会坐,手也不会拿东西,我的朋友感觉不对劲,就带孩子到当地儿童医院检查,医生一看孩子就说是脑瘫,我的朋友不相信这残酷的诊断,于是又带孩子去了北京,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教授在详细的询问了孩子的情况后给出的诊断是核黄疸后遗症、脑瘫。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我的朋友还是不能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又先后带孩子去了北京天坛医院、空军总医院等,都诊断为脑瘫,从此她就开始了带孩子四处求医的苦难生活。我的朋友因为孩子的治疗而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举借外债,已是家徒四壁。在2006年2月孩子的脑瘫类型被定为徐动型脑瘫,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徐动型脑瘫的主要致病因素是核黄疸,我的朋友不由的又想起在北京时一位教授给孩子的诊断是核黄疸后遗症,也和核黄疸有关,那么孩子从出生后除了脸黄了两个月以外一直很正常,怎么现在成了这样了呢?难道当时孩子脸黄是核黄疸吗?那医生怎么说没事呢?孩子的脑瘫是不是因为当时医生没有治疗核黄疸造成的呢?一连串的问题在她的脑海里显现,这些她都觉得很蹊跷。有人提醒她说孩子现在的情况和医院没有给及时的治疗有关,医院应该负责任,最好是咨询一下律师。于是我的朋友就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那位律师告诉我的朋友医院有责任是肯定的,建议她去做医疗事故鉴定。于是我的朋友在2007年的4月与这家医院在地区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其实有头脑的人都知道,鉴定结果肯定不是医疗事故,因为他们都是一个鼻孔出气的,鉴定书很随便,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给打错了,鉴定书上说我的朋友没有证据证明孩子黄了两个月,可是医院也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没有黄两个月呀?而且现在不是实行举证倒立吗?也就是说必须要医院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才算是医院赢,如果他拿不出证据证明那就说明他有责任,应该负责任。并且医院的出生病历上写的是孩子出生时一切正常,无窒息,阿氏评分10分,这说明孩子在出生时是健康的、正常的。病历还写孩子在第五天出现轻度黄疸,在第九天消退,这个完全是胡说,因为他们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的检查,只是凭借经验在病历上随便的一个大体的天数上画了一个勾。没有检测单仅凭经验就能断定孩子是轻度黄疸吗?这完全是误诊。由于医生的误诊而导致了家长没有带孩子到其他医院去治疗,这完全是因为医生的错误导向而导致了孩子今天的结果。那么医学会是凭借什么来作出的鉴定?完全是根据医院的病历,而医院的病历上对孩子的情况并没有做详细的记录,这就很明显了。也不需要再深说了吧?
         我的朋友还想再向上一级申请鉴定,可是她已经没有那么多的钱去做没有结果的鉴定了,她还想省下钱给孩子治疗。他害怕鉴定结果都一样,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他。所以他放弃了。可是我却觉得太不公平了,他因为医生的失职要背负一辈子的沉重包袱,而且还毁掉了一个本来应该健康的孩子,要一辈子面对贫穷,本来他应该过的很富裕的,可是却因为孩子的病倾家荡产。而医院居然还在鉴定结果出来后放出话来说,他是活该,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不会给他赔一分钱。这真是害人者快,被害者痛呀!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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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3-3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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