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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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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司法改革,冤案不再多,清官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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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改革主要取向应该是规范和预防权利的非法干予和滥用职权,因为,这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之一。应该真正实现检、法两院分别独立行使检察、起诉权和受理、审判权。这是宪法赋予法检两院的职权。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外部或者上级的权利非法干予导致内部或者下级滥用职权,同时,滥用职权者依仗外部或者上级权利而滥用职权。这就是权权交易,官官相护,办人情案子的潜规则。正如一位司法工作者所说:“也许你这个案子还在一审的时候,其二审就已经完成。刻薄一点说,一审法官已经和二审法官“串通”好了,你上诉有什么价值?其实,何止是上诉,一些案情复杂一点的案子,会层层请示,直至到最高法院。此时,申诉已经失去了意义。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在当事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完成的,这对希冀借二审或申诉来主张、维护自身权益的当事人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心理打击,”(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报)。这些现象,使受害者疼在心上,清官看在眼里。党政领导人刻在脑子里,是血和泪的教训! 
    我仅谈一个亲身感受到的事实: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100多天,在超次数超期限补充侦察还是没有合法证据的情况下,政法委以借卷为名,还是不放人。在政法委主持的协调会上,检察院办案人员坚持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主管检察长提出:“错案追究谁负责?”而政法委一把手指责他们说:“你们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会后,二把手到检察院大闹,把办案人员痛斥得以泪洗面。市检下文放人之后,相关责任人怕告,不间断的窜通,四年后捏造三个事实:1、水泵离大地2米,(实际不足1分米);2、吊泵绳端距离泵体20毫米,(实际现场被原告破坏,公安局始终没见到水泵,根本无法测量其距离);3、吊泵绳20.8米有两处坏损处。(实际收据上和公安局出具的清单上都是30米,无坏损处)。以捏造的数据作出了一个水泵能打死人的鉴定报告。于是,法检两院的上司在大会上威胁说:“谁不同意起诉,就查查他。”结果硬定罪,判2年实体刑,罚款赔偿共计8万3千元。可见,在司法领域里,以权压人,清官欲罢不能现象,急待尽快改革。       

    倪寿明法官指出:“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司法改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审判机构组织形式的改革,它的实质就是审判权力的设置和配制。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政法委是党领导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基本形式。”这就明确了政法委的职责是,领导法院的工作,即政治思想工作,政策法规的实施等行政工作。而检察、起诉和受理、审判等具体办案,应该依照宪法分别由检、法两院办理。这就是各行其职,各担其责。

    政法委如果对具体案件下结论,造成错案,两院的责任就推到政法委这一边;政法委敢于办案子,勇于承担责任,从表面上看是责任感,实质是超出职责。这种推功揽过的善意,给党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冤假错案,涉诉上访,是党的领导出了问题,还是审判组织形式出了问题?这就是最高法院重视审判权力的设置和配制的原因所在。

    分工不明,责任不清。谁都插手,共担责任。那麽,责任追 究就是空谈。正常的领导监督与非干予界定不清,阻碍了宪法的实施,那麽依法治国就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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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12-17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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