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硕在线 → 2007年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报名问题汇总-武汉大学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yehq rss 2.0 支持 [回到原贴] [精华]
john
等级:注册用户 初级律师
头衔:陕西理工学院法学会员
贴子:653
积分:2958
注册:2006-01-14
来自:浙江
主题:2007年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报名问题汇总-武汉大学
查看 john 的详细信息 将 john 加为我的好友 给 john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问题: 请问贵校的法律硕士的学费是多少?攻读法律硕士期间,能申请助学金和奖学金吗?今年贵校招收多少法律硕士?去年招收多少法律硕士? 谢谢.
回答: 请直接咨询法学院027-68752912

问题: 请问今年贵校法硕招多少人?谢谢!
回答: 2007年招生计划请见招生简章.可以参考2004-2006年各专业报考录取统计表及2006年各学院复试基本要求(见中国研招网_院校信息)

问题: 请问贵校的法硕是读几年?今年拟招人数是多少?
回答: 2007年招生计划请见招生简章.可以参考2004-2006年各专业报考录取统计表及2006年各学院复试基本要求(见中国研招网_院校信息) 
以二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一般为二年)

问题: 西安有没有考点?在哪?谢谢
回答: 请查询陕西省招办有关2007年硕士网报公告

问题: 请问老师贵校推免研究生时关于英语六级的要求是硬性得吗
回答:是

问题: 教育部已明确学位不与四六级挂钩,可是贵校还是要与英语四六级挂钩,特别是保研,这是为什么?
回答: 这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体现.
有不挂钩的,就有挂钩的.如此而矣.

问题: 老师您好: 法硕的自费生,享受每个月几百块钱的 补贴吗? 谢谢!!!!!
回答: 以前如此,2007年开始,我校进行培养机制改革试点.
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问题: 我想问一下现在研究生读两年,学费是多少,对于贫困的学生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回答: 请直接咨询法学院老师027-68752912
我们不能回答_"请法学院老师回答"

问题: 好老师:我是一名成人脱产专升本考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4年10月参加成人高考。2006年12月30日才能拿到毕业证书。有英语四级证书。请问能否考武大?另外请问老师我是已本科身份报考。还是已同等学历身份报考。如果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但在复试时早已拿到毕业证书。请问那时是否需要加试?
回答: 以同等学力报考
a.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
b.在省级学术杂志上发表过两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 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 
c.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问题: 法硕报考我是一名本科理工类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了法学双学位,请问能不能以第一专业报考贵校的法律硕士??
回答: 可以

问题: 你好 我是2006年毕业的电子商务专业大专生。请问我今年能不能报考研究生。能不能报考别的专业。如历史或者地理。 谢谢!!!!
回答: 不能报考


问题: 谢谢老师:如何邮购专业参考书?如何交费阿?
回答: 不邮购

问题: 请问成人专科毕业可否报考贵校?如何报?
回答: 以同等学力报考
a.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
b.在省级学术杂志上发表过两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 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 
c.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问题: 我所在的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我是在四年制基础上延长了一年学制,也就是说,本应该是06年毕业,现在延长至07年6月毕业,是否以应届生资格报考?
回答:可以

问题: 老师: 你好请问贵校法硕07年计划招生多少?去年录取比例多少?有公费吗?自费的话,每年学费是多少?提供住宿吗?自费生还有补助?是否接受调剂?
回答: 2007年招生计划请见招生简章.可以参考2004-2006年各专业报考录取统计表及2006年各学院复试基本要求(见中国研招网_院校信息) 
往年招生数可作参考
我校2007年进行培养机制改革试点
当然提供住宿
不接受调剂


问题: 请问老师,我在网上看到《少数民族培训计划》是对某些专业有优先录取的要求,那请问06年贵校是哪些呢?能说具体点吗?比如师范类包括哪些专业?
回答: 不清楚你说的《少数民族培训计划》

问题: 老师你好:我本科是中文专业,现在要报考数学专业,有同学告诉我说这是跨学科不是跨专业,要加试的。他还说如果我本科的中文专业,报考还是文科内的专业比如历史专业,是跨专业,现在报考的是数学专业,数学是理科,所以是文科到理科,是跨学科,不是跨专业,所以要加试。这样说是不是符合武汉大学的要求呢?跨学科与跨专业是一样的吗?谢谢!!
回答: 根据你的情况,属于跨学科.
我校对此不限制.

问题: 我是广西应届毕业生,要考武汉大学,应在那里考试呢
回答: 在广西报名,考试

问题: 老师您好,我是武汉本地人,家住在汉口,打算报考武汉大学,是否一定要在武汉大学报考点报名,可不可以就近在汉口的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还有,往届生现场确认时是否带上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就行了?
回答: 1.只能武汉大学报考点
2.原件

问题: 贵校法律硕士今年招多少?学费多少?有没有公费?奖贷措施怎么样?接受调剂吗?
回答: 我校招生人数只注明各学院总数.
2007年招生计划请见招生简章.可以参考2004-2006年各专业报考录取统计表及2006年各学院复试基本要求(见中国研招网_院校信息) 
往年招生数可作参考
1.学费去年22000元/2年(不含生活费),2007年进行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布文件或公告为准
2.不接受调剂

问题: 请问武大现场咨询的时间和地点?
回答: 现场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1月8日 本校理学部、医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9日 本校人文科学部、社会科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10日 社会考生(往届生和外校应届生,以下同)
11月11日 社会考生
11月12日 社会考生、本校工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13日 社会考生、本校信息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14日 社会考生
根据往年经验,每天上午和10日、11日报名考生较多,建议考生错开高峰期报名,避免拥挤。
地点:武汉大学枫园阅览室

问题: 住宿怎么样?几年制?招不满单科会不会降分,我英语不好。谢谢
回答: 1.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一般二年)
2.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学院027-68752912

问题: 请问贵校2007年是否改革研究生收费方式--取消公费?谢谢!
回答: 培养机制改革不是取消公费.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布文件或公告为准

问题: 请问往届生报考对于确认时要求携带身份证与毕业证复印件可不可以? 二者必须都要带上还是只要求其中一个就可以?
回答: 二者都要,原件.

问题: 请问老师,我是浙江地区的考生,请问报名的地点是在浙江还是武汉? 考试也是在武汉考吗
回答: 在浙江报考,现场确认和考试

问题: 如果考取贵院研究生,我的英语未过六级能授予硕士学位吗?
回答: 可以

问题: 根据贵校的法律实力,贵校调档线一直较低,请问实际录取最低分数一般比复试线高多少?谢谢!
回答: 我校招生人数只注明各学院总数.
2007年招生计划请见招生简章.可以参考2004-2006年各专业报考录取统计表及2006年各学院复试基本要求(见中国研招网_院校信息) 
往年招生数可作参考

问题: 四级的要求是不是750分新题型的只要过国家要求的425就行了
回答: 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

问题: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如何上课请问一月统招法律硕士有无非全日制的,如有,什么时间上课?
回答: 请咨询报考学院027-68752912

问题: 请问老师我是通过"专升本"考试,2005年拿到毕业证的成教本科学生.以什么身份报考啊?是普通本科吗?
回答: 以本科毕业人员报考

问题: 您好,我是重庆的考生,想买贵校的研考真题,怎么样可以不去武汉而买到呢?
回答: 请咨询027-68754030

问题: 老师好:我是宁夏的在职少数民族考生,想报考贵校“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问题是: 1.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招生计划、各省市名额分配什么时候公布,在哪查询,宁夏有吗? 2.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复试线是多少?在哪查询? 谢谢,期待您的回答
回答: 1.会尽快公布.往年宁夏在名额.
2.在教育部网站上可以查

问题: 请问读两个学位可以吗?如果能的话,怎么样才能达到?学校的学费大概什么标准?谢谢了
回答: 请咨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027-68754162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john『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1-31 16:11
john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0贴,浏览630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2007年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报名问题汇总-武汉大学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09 s, 7 queries, 60 - Cache, 6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