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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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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知名高校淡出法律自考培训舞台 如何完善法律自考教育值得深思
第
1
楼
    中国政法大学自2006年8月起全面停止自考班招生,三年后将不再办自考班。这一措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办自考班一直是高等院校的重要“财源”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却为何要主动撤出?
   该校校长助理王卫国说,近年来,民办高校迅速发展,而自考班已成为这些学校获取生源的主要办学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决定将有限的办学资源集中到高层次的办学项目上,这也适应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合理分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服务社会的发展趋势。
   除了从学校发展的远景考虑外,摆脱不规范“自考班”对学校声誉的不利影响,也是现实因素之一。王卫国说,中国政法大学一直十分重视自考班的管理,但前几年,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甚至盗用中国政法大学的名义,在社会上开展培训工作,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
      草台自考班“围困”知名高校
   自学考试制度的创立,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其性质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开放式社会化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个人自学,另一种是社会助学,即社会帮助自考生进行辅助性学习。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当时计划内招生名额较少,而大量落榜考生渴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情况下,很多高校开始举办各种各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即“自考班”。
   由于办自考班投入不多,效益可观,因而在利益趋使下,近年来,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自考班纷纷登场,有的是由学校和私人合作开办,有的则干脆打着高校旗号开办假冒的自考班。高校围墙之外,遍布的自考班一时鱼龙混杂。用中国政法大学自考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话说就是,不仅高校的各个院系都竞相办自考班,而且社会上假冒的自考班也是“琳琅满目”。
   这些“草台”自考班使学生利益和高校正常教学秩序都受到了损害。为此,教育部在去年7月29日《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中提出,“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要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的办学”,强调普通高校的主要任务是办好全日制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的举措可以说是对这一精神的贯彻。
    法学自考教育如何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停办自考班,或许是知名高校逐渐淡出法律自考舞台的一个信号。那么,在这些高校不再开办自考班后,法律自考教育何处去?
    法律自考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人才,而一些知名高校参与对自考生的社会助学,对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问题的另一面是,由于法律是一门专业化很强的学科,如果完全靠学生自学,其效果难以保证。同样专业化很强的医学,就因为被认为不适合进行自学,而于几年前撤出了自考招生范围。因此,为了保障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对于法律自考教育,应该加强社会助学的力量。这关系到如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问题。不少专家认为,在我国颁布实行民办教育促进法之后,民办教育发展很快,而法律自考教育完全可以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广阔舞台。
   一位现在正在某高校法律自考班就读的学生说,与其让一些知名高校三心二意办自考班,不如由民办高校专心致志地开展法律自考教育工作,这样他们学得会更扎实,收获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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