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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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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有感于贺卫方先生《让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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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福林

贺卫方先生一直致力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有人称其为布道者,亦有人认为他成天忙于演讲,学术无有精进。我认为今天的中国需要这样的法学家,如果所有的法学家埋头书斋皓首穷经,写很多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专著又能怎样?国人需要将法的精神演绎成最简单的道理,让法的意识深入到每一个人的思想里生活中。
贺卫方先生写了一篇《让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文章,在我看来这个标题本身包含了一个含义深刻的命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去努力去实现。虽然我国已实施了很多个五年普法宣传,试问如果每一个普通公民都懂法但每一起案件不能依法公正处理,法律在普通公民心目中会怎么样?因此,普法很重要但仅仅是皮毛,让懂法的普通公民的每一个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让正义在普通公民关心的每一个案件中得以实现,则法律的尊严和威信自然建立。
今年2月下旬看到一则报道,从3月1日起全国将有63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我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需要事无巨细均应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的年代,但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法律传统的民族里,颁布的法规规章越多,普通公民的生活会越麻烦,也就是说可能公权对私权的干预、限制甚至侵害会越多。这与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全体公民将权利让渡给政府,所有的法律法规均是以私权限制公权的胡施滥用,保障普通公民自由地生活,而每一个“官僚”的行为被严格限制在公民授权的范围之内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我们是一个封建统治长达几千年,儒教思想深入骨髓、惯于接受统治、缺乏平等思想和法律观念的民族,即使在历史上出现过一些主张公平正义、追求自由民主的宗教和特立独行的人物,但在儒教和儒家思想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历史长河里被淹没或消蚀殆尽。人们遇事不是寻找法律途径而是找政府官员解决,潜意识里是渴望明君和清官,这是千年文化深深积淀在我们民族精神里的人治情结。时至今日,我们的许多文艺影视作品仍然乐此不疲地鼓吹和宣扬着“包青天”式的官员如何为民伸张正义;人们喜欢到行政机关上访,一些政府官员对自己权限之外的事还总是批条子、打电话要求司法机关怎样处理以表示对民的关怀对事的重视,番此种种,不仅普通公民不认为法律能解决问题,连政府官员也认为“法院不能为政府分忧解难”。可见法律在我们这个民族里没有独立的特质和性格,普通公民把本来就属于自己的权利经过艰难的求索得到后反认为是官家的恩赐,跪地呼天、感激零涕,法律失去了它应有的尊严,也失去了它本来的威信。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建立,不仅仅是草民百姓被统治者的事,而是所有公民包括掌权者在内的整个民族共同的目标,当这一思想深入到每一个国人的内心,当法的本质的精神真正确立时,依法治国才会不是停留在文件里讲话中的符号,否则,司法独立则会成为极端可怕地另一种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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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1-1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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