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考试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法律社区
→
社区管理办公室
→
站点事务处理区
→ 博客实名制之痒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yehq
[
回到原贴
] [
精华
]
西窗
等级:
律师助理
头衔:陈文辉
贴子:174
积分:9497
注册:2006-03-18
来自:浙江
主题:博客实名制之痒
第
1
楼
由于主导博客实名制研讨的中国互联网协会是信息产业部主管下的行业组织,因此,博客实名制的每一个动向通常都被看作官方的意思,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开始影响中国博客——支持者说,实名制有助净化网络言论;反对者称,可能抑制言论空间
数以千万的中国网民正在关注着自己博客的命运。而日前可获取的信息是:博客实名制步入信息产业部议事日程,实名博客试点有望启动。
这一消息是从同日举行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第二次内部会议上获得的。
据了解,结合博客研究组成员意见,互联网管理者将接受专家建议,对一部分用户试行分类注册信息管理,之后找出逐步推广的样板。但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也没有网站主动提出愿意试点。
一周以来激烈的舆论讨论并没有影响博客实名制的研讨。对互联网业界而言,两周时间他们便见证了博客实名制从动议到试点的过程。
。
这个决定从动议开始就在考验着中国互联网网民的忍耐力。
对此,同在网络上的您,又是怎么看的?
相关新闻及资料:
博客实名制势在必行
博客实名制何错之有
博客实名制的博弈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11月03日 09时13分40秒 编辑过]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西窗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一个人必须通过反思自己的真正需要来整理好自己内心的那堆杂物,他需要用自己性格中所有的诚实、所有的坚定和真诚来帮助自己对付那些二手的思想、二手的知识、二手的行动……   
                        ----------  尼采
2006-11-03 09:13
本主题回复
0
贴,浏览
1147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律师事务所论坛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博客实名制之痒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63
s,
6
queries,
136
- Cache,
51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