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法律社区  → 社区管理办公室 → 站点事务处理区 → [讨论]要求女大学生参加“孕检”是否太荒唐?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yehq rss 2.0 支持 [回到原贴] [精华]
西窗
等级:注册用户 律师助理
头衔:陈文辉
贴子:174
积分:9497
注册:2006-03-18
来自:浙江
主题:[讨论]要求女大学生参加“孕检”是否太荒唐?
查看 西窗 的详细信息 将 西窗 加为我的好友 给 西窗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昆明一家商贸公司出台规定,要求新进女员工做怀孕检查,即使刚刚走出校门的女大学生也不例外。对此公司声解释称,此举是为了公司发展,否则身怀六甲的女员工必然削弱“战斗力”;再说,女员工即使被查出怀孕了,只要做了流产,休息一周仍能回到公司上班。3名刚刚走出校门的女大学生认为“孕检”是对女性的人格侮辱,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侵害,愤而辞职,以示抗议。多么无理的要求,多么荒唐的解释。如此规定不仅是对女员工的歧视,更是对女员工合法权益的无理的剥夺。女员工也有人格尊严,女员工也有生育权,企业为了一点点利益就可以剥夺女员工的尊严和生育权吗?女员工不会答应,人民不会答应,国家不会答应,法律更不会答应。我为3名女大学生的行动叫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西窗『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一个人必须通过反思自己的真正需要来整理好自己内心的那堆杂物,他需要用自己性格中所有的诚实、所有的坚定和真诚来帮助自己对付那些二手的思想、二手的知识、二手的行动……   

                        ----------  尼采
发贴时间 2006-10-28 10:56
西窗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0贴,浏览1121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讨论]要求女大学生参加“孕检”是否太荒唐?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63 s, 6 queries, 136 - Cache, 567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