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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原创]精神病人故意杀人,谁来承担责任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刑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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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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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精神病人故意杀人,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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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
    我叫裴XX,甘肃静宁县,现就读于兰州理工大学.父亲裴XX,系河南省平煤XX处职工,于2008年4月18日被河南省平煤第三建井工程处的职工王XX所害,手段极其残忍,将父亲砍了二十多刀.
    可是,王XX经司法鉴定不负刑事责任.我们只能要求民事赔偿.
    请问大家王XX、王XX的父母、王XX的单位、我父亲的单位,究竟谁应该来负担这个责任?我放弃学业,奔波半年来,无一收获。与王XX的父母签定了一个十万元的协议,现在他们认为协议不合适,反倒将我告上了法庭。所以无奈之下,我用父亲微薄的抚恤金,将王XX、王XX的父母、王XX的单位、我父亲的单位起诉了,可是,律师告诉我,你要作好败诉,以及将来要不要上诉的准备。为什么人是这样的?为什么活活被人砍死,反倒我们还要这样活着?????
    如果要上诉,我怎么去上诉?我拿什么去上诉?我眼看着就要拿到手的硕士毕业证,也要放弃吗????????????本来父亲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现在他倒了,我们每法生活。我和弟弟上学,母亲又生病,是让妹妹给我们俩挣学费呢,还是在家照顾母亲?作为姐姐,我很惭愧,也很无奈,难道这就叫做苟活于世间吗?活着就是这样的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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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8-2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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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mei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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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说太不可思议,快请律师帮你调查清楚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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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8-2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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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mei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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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属于无能力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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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8-2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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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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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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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北京执业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法律风险防范专家,法律顾问网特邀律师.业务电话:13910531168.执业来,代理大量民刑案件,民商方面: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标的额数千万元的经济案件,为企业挽回巨大损失;刑事方面:曾成功代理记者诈骗案,厅处级干部受贿案,涉嫌近两亿元的挪用公款案等等. 刘律师是中国系统研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评估的第一人,在法律风险防范及评估领域有很深的研究.
发贴时间 2008-08-2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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