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考试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盗窃? 抢劫? 既遂? 未遂?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刑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其他法
yehq
bing
[
本贴精萃
] [
精华
]
[
未回帖
]
andylu
等级:
法律学徒
贴子:53
积分:110
注册:2006-09-01
来自:新疆
主题:盗窃? 抢劫? 既遂? 未遂?
第
1
楼
案情简介:
2004年8月1日凌晨1时许,刘大与刘二(刘大之弟)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某市工艺品加工厂(私营)的贵重金属仓库欲从通气窗口潜入库中盗窃贵重金属。时有一夜班工人经过,刘大手持三角刀,拍了拍该夜班工人说:“老子是在逃的,来这弄口饭吃,懂事点。”该工人见刘大手持三角刀,旁边还有一彪形大汉(刘二)虎视眈眈,便说声“不关我的事”就跑了。当刘大用老虎钳夹断通气口窗的钢丝准备潜入仓库时,该夜班工人已叫来厂卫队员等5人,大喊抓小偷。刘大、刘二两人见状连忙分头逃跑,其中刘大在挣脱中用刀刺伤二名厂卫队员,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尔后逃跑。案发后,两人均被抓获。
试问:对刘大、刘二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盗窃? 抢劫? 既遂? 未遂?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andylu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拿来之主义,求真之信念。
2006-09-28 09:24
yana64
等级:
法律学徒
贴子:32
积分:67
注册:2006-03-10
来自:上海
主题:
第
2
楼
抢劫结果加重犯.
说是抢劫罪的原因:
1、当事人人采取了胁迫的方式使“工人”产生恐惧感,不敢反抗。
2、刑法267:携带凶器枪夺即以抢劫罪认定。“刘大手持三角刀”。
3、刑法269: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罪的重点是“秘密窃取”与此案不符。
结果加重犯的原因:
在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不存在即遂和未遂。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yana64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自分の浅薄さを学ぶ多ければ多いほど理解する
习惯正一天天把我们的生命变成某种定型的化石,我们的心灵正在失去自由,成为平静而没有激情的时间之流的奴隶
2006-09-28 09:49
本主题回复
1
贴,浏览
1343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律师事务所论坛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盗窃? 抢劫? 既遂? 未遂?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281
s,
7
queries,
95
- Cache,
516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