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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a
john
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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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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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灌水]卷三7异议
第
1
楼
7.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利明著,262-264页不动产的添附问题
“我国现行立法主要采纳了土地和建筑物互不分离的观点,历来认为就一项具体的不动产而言,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是其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权利主体一致。”
“如果明知是他人土地而把房屋完全建在他人的土地上,则应借鉴德国法的添附规则由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建筑物所有权”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09月25日 18时07分47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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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5 18:07
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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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如果选择C,就要选择D,CD是同一个意思
所以最先排除CD
A也排除,因为未分割前不属于按份所有
故本题目选 B
根据添附人的多物的创设功劳,权利义务对等关系,不可能白白地让没有承受义务的人享受权利的
至于因添附对共有物的损害,其他共有人可以提起赔偿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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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6 10:36
万里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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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D物权公示原则可以排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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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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