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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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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司法考试合格者免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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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以及法官、检察官录用选任制度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在社会上反应强烈,在昨日召开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对此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和回应。 

  张福森说,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务员法》规定,“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会在《公务员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这些人担任法官、检察官不需要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这些规定和解释实际上已经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上解决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两考”衔接的关系问题,对于解决司法考试合格人员进入司法机关的制度障碍,树立和维护司法考试制度的社会地位和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关键是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促成通过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能够顺畅进入到法、检机关的用人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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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5-05-3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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