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m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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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新手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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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8-10-01 |
| 来自: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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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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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我有一个问题请教下,我朋友因为孩子读书急需现金,而我朋友的退职金5.2万(单位全员下岗的补偿金)因兴业银行的亲戚(银行干部)动员已投入该行理财产品,因没到期不能取出,我朋友就去找这个银行亲戚,他就用自己名义的钱借了3500元,我朋友写了收条,但是没有写还款时间,只是口头说尽快还他,但是借款后一个月我朋友没有还他,他就到法院起诉我朋友说我朋友拒不还款,其实他只催我朋友一次还款,后来是他银行的人来催我朋友,因为我朋友当时很忙没有去转帐还他.问题(1).法院没有得到我朋友的证实和收到有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在9月9日下发一裁定书冻结我朋友在该银行的4000元存款,这样合法吗?我朋友只借3500元要冻结我朋友4000元对吗?(2).9月9日下发的裁定书到9月30日才寄给我朋友(当时是我朋友家人签收),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3).我朋友是下岗工人,这样的情况我朋友应该怎么做?请律师们给我朋友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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