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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关于06年卷三第1题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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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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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06年卷三第1题的异议
第
1
楼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通过了司考,我就娶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有人说:婚姻可是两厢情愿的事,甲想娶就娶,不大可能。我觉得C较妥,侵权行为。
还有人说:我选a,约定谈判是建立合同的基础,是磋商的过程,没来就有恶意磋商的嫌疑,就该担缔约过失责任。
司法部的答案是C,大家都选了哪个啊?来说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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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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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1 16:06
y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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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
贴子: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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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6-07-13
来自:浙江
主题:
第
2
楼
   我选c,甲存在过错,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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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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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1 16:20
万里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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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10
积分:22
注册:2006-09-25
来自:广东
主题:
第
3
楼
我认为4个都不是,楼上我问你:我向你劝酒,跟你说:你喝吧,就1毫升的啤酒而已,最后你喝了这1毫升的啤酒酒精中毒死了我要赔偿吗?与湖南案相比这题目少了一个条件,湖南案除了极力劝酒外,行为人是又劝白兰地,劝完又劝白酒,正常人肯定支持不住的,所以湖南案的行为人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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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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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5 18:05
mila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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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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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
主题:
第
4
楼
支持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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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2007-03-22 14:30
ya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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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头衔:自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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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06-15
来自:内蒙古
主题:
第
5
楼
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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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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