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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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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96
注册:2008-01-12
来自:河南
主题:[原创]脑袋与帽子
第
1
楼
脑袋与帽子
脑袋,人的颈部以上的这部分,除了有眼、耳、鼻、嘴这些人身体上的重要器官以外,还有最重要的,装脑子——会思维物质的地方,脑袋之名也许就是由此而来。
帽子,不过是戴着人的脑袋上,用以保暖、保洁或者装饰用的物品罢了。
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帽子的作用却远远的超出了它本来的范畴。如皇帝的帽子称为冕,官员的帽子称为“乌纱帽”,这时,帽子就成了一个人身份的象征,其意义大有与脑袋一争高下之势!某地一公安局长枪杀了一个市委副书记后自杀,据说就是因为没有争到他想要的帽子,最后竟然连脑袋也不要了。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在一般的情况下,官员们为了帽子不要脑袋的情形,表现在为了帽子,不要脑袋里所装的思想,对腐败的上级阿谀奉承,唯命是从。
    看豫剧《秦香莲》,有这样一段情节,当包公要铡陈世美时,知道这样做可能会引起皇族的不容,但他把乌纱帽从头上摘下,放在桌子上,宁肯不要乌纱帽,也要为秦香莲伸冤。这就是因为他要捍卫他脑袋里装的公平和正义!
    洛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的郭予生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是一个显然错误的案件,按照法律,二审应该改判被告人无罪。但是,二审法院的拍板人物,面对正义之士的质问,竟然说:“人家拿着我们的帽子呢,让维持原判。”结果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是原来的判决,现在又到了二审,如果二审再发回重审甚至维持一审的错误判决,这就是为了帽子而不要脑袋——不要每一个法官的脑袋里应该装有的正义和公平!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任何人也不可能有那时皇帝和皇后的权势了,却没有了象包公那样的把帽子放在桌子上判案的法官。(刘治成,写于2008年7月25日)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刘治成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8-08-3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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