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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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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贴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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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8-08-22
来自:天津
主题:我的钱包谁来负责?
第
1
楼
我在塘沽一家俱乐部办理会员,6月中旬去健身时,存放在锁着的柜子中的钱包(现金、若干银行卡、身份证)及电话全部被盗,同时有四个受害者,当时报了案,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由于电话的丢失,使我在7月初的婚礼无法联系到很多亲朋,也给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多麻烦,与俱乐部多次联系无果,而且态度恶劣,请问俱乐部应该负什么样责任?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弥补我的损失?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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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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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2 18:51
meimei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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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徒
贴子:83
积分:176
注册:2008-07-15
来自:北京
主题:
第
2
楼
报案。由俱乐部依法赔偿你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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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mei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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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2 22:51
liu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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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律师
头衔:律师
贴子:251
积分:479
注册:2008-06-18
来自:四川
主题:
第
3
楼
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你的权力主张起来比较难,此类案子几乎是按刑事案件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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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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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律师(四川法雨律师事务所),欢迊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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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劳资关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房地产。
MSN:liusonggood@msn.com   QQ:416699614  
TEL:13640904306
2008-08-23 11:22
kente
等级:
新手上路
贴子:2
积分:7
注册:2008-08-22
来自:天津
主题:
第
4
楼
首先谢谢回帖,:-)
只是比较疑问,像这样的案子是作为刑事案件?纳闷。
健身房的柜子是他们提供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我想他们应该承担这个责任的,那次被盗的四个人中,现金最多的有4000多,比我还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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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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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20:06
liusong
等级:
初级律师
头衔:律师
贴子:251
积分:479
注册:2008-06-18
来自:四川
主题:
第
5
楼
非常同情你们的遭遇。不过处理问题是讲实事。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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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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