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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求助]是否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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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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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是否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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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为某地民警,因职务便利知悉乙(乙和甲是朋友)处有工程剩余雷管,丙和甲也是朋友,想购买雷管用于工程开发而求助于甲。甲即介绍丙和乙在某地交易雷管5000余发。此案中,乙的雷管是正当渠道购买(按规定所剩雷管应上缴主管部门,但上缴无任何补偿),甲仅是为朋友帮忙,交易时仅电话通知双方,未到场,事前亦不知道交易具体数量,事后未收取任何费用。
请问:1.非法买卖爆炸物中的介绍是否是以赢利为目的?
      2.甲如果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是否构成情节较重?
多处咨询对于介绍的没有具体解释,求各位给予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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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7-0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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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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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盈利为目的 情节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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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永主任律师,男,中共党员,经济法、法律双学历,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2006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并于199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久瑞律师所主任律师。 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杂志、《律师时代〉杂志北京事务代表,北京市青年律师联谊会委员,北京律协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案例  
     王律师还先后担任北京凤仪轩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麦克哈格国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超达纸业有限公司、北京小小鸟文化传播中心、北京爱心导航文化传播中心、中国居委会网、中国农业信息网、《村官》杂志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预防风险,处理纠纷
发贴时间 2008-07-0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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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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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7-04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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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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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王海勇律师能否给予详细解答?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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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7-0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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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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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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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律师(四川法雨律师事务所),欢迊您咨询!
执业理念:以礼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
执业目标:专业,专一,专心,不负当事人重托!
专业专长:劳资关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房地产。
MSN:liusonggood@msn.com   QQ:416699614  
TEL:13616650830  13640904306
发贴时间 2008-07-08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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