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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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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奶奶今年82岁了。1964年支农到安徽,1990年回到上海,经人介绍与上海市静安区大田路徐彬共同了生活16,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5年前大田路老房拆迁到普陀区古浪路。由于徐彬在多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刑,在25年前回上海,户口没有回迁,房主是兄长徐杉,徐杉有妻无子,妻子与外男姘居,居住在浦东,并有2男2女王尼康等,其4人均随外男姓王,却未与徐杉办离婚手续。老房拆迁时分有2套住房,同在古浪路518弄169号。因王尼康等通过假离婚子女把外户口迁入大田路,故分房时,独占一套住房,转手卖掉底30万人民币。另有一套3位老人居住着。
5年前7旬徐彬因病在家,其嫂来古浪路518弄169号与其发生争吵,因徐彬恨嫂不贞,侮辱徐氏门庭,险些出现血案,派出所有案底。其兄徐杉受惊吓,1个月后过世。徐彬也不久与第二年也过世,2老过世后不久,徐杉之妻带王姓子女来争房,要赶徐彬之妻周巧珍(我老公的奶奶),于是将老人告上法庭。由于大田路居委和古浪居委出面维护,法庭判周巧珍有居住权和使用权(此事《普通区桃浦晚报》有报导过)。但是由于房产证还在王姓手中,时常受到王姓人的恐吓,于是作为老人的子孙,我随老公陪伴奶奶居住。
由于徐氏两老无法律意识,导致婚姻伦理混乱,以致发生房产纠纷。
为了让现还在世老人安度晚年,我想问:谁才是这房子真正的主人?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老人的安全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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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6-0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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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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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周巧珍有居住权和使用权(此事《普通区桃浦晚报》有报导过",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无论所有权人是否是王,你老公奶奶依据该判决书有使用权及居住权。

当然还要看这个判决是否已生效,已生效按生效判决书执行,若觉得判决错误,可申请再审或申请抗诉,但申请再审与抗诉均不停止已生效判决书的执行,所以如王恐吓,可以要求王停止上述不法行为。

如判决书还未生效,不服判决,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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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法律顾问,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在司法系统工作多年,理论与实践丰富,主要承办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保险等法律业务,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处理了大量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类案件。
QQ群:21966137  邮箱:chxy001@foxmail.com 手机:13718182030
发贴时间 2008-06-0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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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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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由于王撤诉了,不知结果。

我想问:王既不是徐的亲子,为什么可以持有房产证。奶奶才是合法的持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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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6-0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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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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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注销王的非法持有房产权,让奶奶拥有该房的所有权。请问有这种法律途径么?
  15921637924,我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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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6-0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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