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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如何预防法院利用调解结案滥用职权侵害一方权益/沈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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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hailong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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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如何预防法院利用调解结案滥用职权侵害一方权益/沈海龙
第
1
楼
    笔者有幸在当地的某人民法院参与了两个离婚案件,一个是已调解完毕的,一个是恶毒伎俩败露未成的。由于离婚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已被缠得焦头烂额,但总有其中一方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以各种关系或贿赂让有关法官为他们暗中或明里使力,所以,另一方务必当心,要坚决与非法行为作斗争。尽管当事人不能证明明显滥用职权的法官收受过贿赂或接受过请托,但是他们在审理过程中的倾向性还是能让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很容易产生合理怀疑。如何你可能离婚,又想调解,一定倍加留意,当心黑心法官。
    一、当心法官在调解书未签收前将钱转给对方当事人,并以此要挟你签收调解书。2005年初,笔者有幸差点成为调解离婚程序的牺牲品。前妻对财产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我同意调解结案,但中院的某助理审判员(女性)将我交给她准备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转给对方当事人的补偿额,转手给了我前妻,我很恼火,想拒绝签收,但我前妻说:“你不同意签收,这钱我也没得给你,而且收条没得一个。”看看一个是明显帮助对方的法官,一个是将钱收好的前妻,而且前妻借口出去了一下,钱是否在身上不定,法官万一否定收过我的钱,你跳楼也没用,你敢嚣骂,该女法官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将你交给司法警察跟你“讲道理”。没办法,一向不服人的我只好“自愿”签收了调解书。
    二、当心法院借调解之名在判决下达前骗取一方资金归另一方。笔者的一位熟人萧某在离婚诉讼中被要求返还彩礼,经法庭调解,萧某同意在调解书给双方签收后立时给付男方现金18000元,笔者因为被法官调戏过,预先打电话给法官提醒她应同时通知男方今日到场。但到约定的时间时,原来女法官根本就没通知男方而是通知他的家人到场领钱来了,一看调解书中“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固然写着上诉人自签收的同时给付被上诉人18000元。即给付后法院再通知男方,男方收到钱后以不同意签收调解书成就法院的“依法判决”。因此,就会出现,女方本想退步调解结案,结果良心被利用,在判决下达前“自愿”给付了对方当事人若干款项。
    三、当心法院欺骗一方当事人只要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立即生效,因为另一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认可具有签收调解书的同等效力。在盐城市某县人民法院某年第262号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中,主办的女法官在女方离庭后,单独与男方交流炮制了一份调解协议,并让男方签字认同协议内容,笔者在自己的离婚案件中经历过法官拒绝做出调解笔录,暗香操作调解协议的先例,所以,提醒鱼某调解协议你征求男方的意见,就应在制作调解书前同样征求女方的意见,但届时鱼某直接出示了已盖好法院公章的调解书,女方对其中一句表达不满,女法官竟然说,不能改,要改得经男方同意,否则即视为你不想调解。所以,在离婚调解中,法院不是调解活动的主持者、中立方,而成了为一方服务起草调解协议,被要求另一方服从的帮手。调解成了有关法官滥用职权的工具。
    四、当心法官利用一方当事人的信任或马虎或知识缺陷,在个别字词上做手脚,恶意侵犯另一方或子女权益。笔者在离婚时,一审判决前妻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100元,二审调解书让本人签收时,女法官瞿某将回执压在调解书上让签收,我坚持要看,她还说我:“书读多了,怎么连法官都不信任,谁还可信!”没奈何,她才向上挪了一点点,不想我一眼看到了,她将“每月给付100元”篡改成了“每年给付100元”,也就是说小孩的生活费一年就少了1100元。如果大意签了,试问你怎么证明你没有认可这点,她完全可以说:“不错,一审判每月给100元,但调解时你同意改成每年100元的,否则你怎么会签字!”你只好认了,因为有的男方可能让对方一分不承担生活费的还大有人在,你让对方一年只象征地性给付100元完全可能。所以,面对女法官,你不妨把她的母性看得差一点,记住最毒什么心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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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21:13
王新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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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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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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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面对女法官,你不妨把她的母性看得差一点,记住最毒什么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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