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牵着猪去逛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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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新手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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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子:1 |
| 积分:7 |
| 注册:2008-05-16 |
| 来自: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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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征收社会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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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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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都是农村户口于2004年3月15日登记结婚,2005年10月28日依法生育第一胎为男孩,次月接受了上环节育手术,在2007年初回妻子娘家(江西省信丰县)探亲时发现意外怀孕,我们夫妻本着从尊重生命.尊重人权考虑,于2007年12月31日在石龙镇人民医院带着节育环生下一个健康的女儿,2008年4月6日我们一起回到了户口所在地安徽省舒城县舒茶镇.   2008年4月11日我们到镇计生办接受相关人员的笔录,同时又去医院实施了结扎手术,镇计生办主任相我们宣告了法律责任,依据舒城县计生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62400元,演算工式是:家庭总人口数乘以乡镇上年人均收入2600元再乘以4倍(6*2600*4=62400元),首次要交80%及40000多元.我们于4月16日上交了镇计生办10000元,但没有给我们任何收据,只是说钱放在这里,等你们交齐了一起送上县里上报,后来在村干部多次催款下,我们要求出示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后来在4月23日县.镇.村各级干部向我们出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上面的金额是41600元,当即我们就问这是跟据什么计算出的数据?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依照县计生条例相你征收的,这是地方法规条例,至于怎么收,那是县里的决定,你只管交钱就可以了.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的计算工式是:人均收入2600元*4人(夫妻加两小孩)*4倍=41600元(2600*4*4=41600)    如果按照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47条第1款第4项,我应向政府交纳社会抚养费共计是20800元.演算工式是人均收入2600元*2人(夫妻双方)*4倍=20800元.    请问舒城县人民政府的演算工式正确吗?合理吗?他们有权利制定计划生育条例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县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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