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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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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城镇人继承农村房产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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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市北碚区的,父母是农业户口,在农村有一套房屋,父亲已于2005年去世.我还有一个姐姐.现在我和姐姐都是城镇户口.我们想将属于父亲的那部分房产继承过来.该怎样办理?应提供哪些材料,程序怎么走?若能办理,我和姐姐取得的房产证和其他农业户口的人的证有什么区别吗?希望能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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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4-2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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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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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当面咨询当地的律师为好,这样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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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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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4-2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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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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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规规定,地随房走得原则,你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公民的房屋和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继承和什么身份无关,任何身份的继承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所有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其使用权应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依法合理的确定。如果要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除了要按照当地乡(镇),村的统一建设规划进行之外,还必须要由乡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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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本人不敢说自己有才,但愿本人之言能对各位有所帮助!希望在这个平台上能与四海各界朋友坦诚相见,互相切磋, "观点不辩不明",如本人言语上有不周之处,还望各位海涵. 

电话:13796605608,邮箱地址: qtmlzxg@126.com   哈尔滨  徐律师
发贴时间 2008-04-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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