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人生 → 私车公用心安理得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petty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yehq
等级:管理员 高级律师
头衔:华政2006杭州班
贴子:18389
积分:49154
注册:2003-04-17
来自:浙江
主题:私车公用心安理得
查看 yehq 的详细信息 将 yehq 加为我的好友 给 yehq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摘自张蕴岭的博客
http://blog.qq.com/qzone/622007918/1207492425.htm

私车公用心安理得
我去过澳大利亚很多次,大都是参加国际会议,有时也是应邀进行短时学术访问。除了该国地广人稀,环境优越之外,也许因为是发达国家的缘故,在该国,你会觉得一切是那么井井有条,办什么事你不要讨价还价,也不必担心被人算计了,是乎一切按规矩办就是了。作为中国人,有时也觉得太缺乏灵活性。也许犯人的事情我没有碰到,总的来说,该国给我的深刻印象是,政府管理很有效率,社会通过法规治理,人们遵守法律,社会呈现一种制度规范下的安定。
莫瑞卡是澳大利亚一个大学的教授,研究所所长,她快人快语,为人热情大方。前不久,我应邀到该研究所访问,他执意要到机场接我,出了机场,她热情地迎过来,然后由她开车,送我到所住的旅馆,他的热情令我感动。
到西方国家参加学术活动,我已经习惯了下了飞机,自己搭出租车到驻地,因为一般没有人接机(有时会安排出租车公司的人接机)。这次莫瑞卡亲自来接,加上又是周末,我真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对她说:太感谢您了,这么麻烦您亲自来开车接我。不想她回答说:这是我的车子,我用自己的车来接您,这是私车公用,我接您是公务,可以得到学校的补贴。我对她的私车公用可以得到补贴这个说法很感兴趣,于是请她介绍一下详细情况。
按照她的说法,澳大利亚各个单位,比如她所在的学校,公车很少,只有校长可用。如果是公务活动,要么自己开车,要么乘出租车。如果是单位安排的活动,用自己的车接待,费用可以报销。据她说,单位鼓励个人的私车公用,比如,到机场接人,送人,可以开自己的车。莫瑞卡说,她是研究所所长,一些她请来的客人,大都是由她接送,有时也委托研究所的人。按照学校的规定(学校按照政府的规定),用个人的车接送客人,可以从学校领到一定的补贴,同时,它还可以申请公务开支纳税扣除。据她介绍,学校为了鼓励教师们从事公务活动,还与汽车公司达成协议,以很优惠的价格,用旧车换新车。她说,在澳大利亚,大家没有用公车的想法,因为单位没有公车,更不会有专用司机。我问她,私车公用补贴做起来会很复杂,尤其是,要是有人不诚实,出现虚报开支怎么办?她说,也不复杂,单位的规定很具体,按规定办就是了。至于虚报开支,这基本上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公务活动都有记录,都有手续。再说,这点钱也不多,何必犯法去沾那个便宜呢?澳大利亚是法治国家,具体规定都很细,这里的人都是只知道按规定,照章办事,如果要是造假,真还不会。这里的人按规程办事容易,作假太难了。莫瑞卡不是开玩笑,说起来很认真,这话听起来还真是耐人寻味。
我不禁联想到国内的公车情况。本来关于公车,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副部以下都没有专车,可是真正认真执行的很少。现在公车配备越来越豪华,就连官员退下来也是公车不退,无论公事私事,都是公车接送。很多研究都表明,我国每年公车开支是一笔巨大的数目,浪费很大。公车制度改革改改停停,是乎越改标准越高。新一届政府刚刚组成,应该把这个事情放到议事日程,改革还是要坚持下去的,不然,老百姓意见太大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yehq『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收集最齐全、最实用的法律知识
做最好的法律网站,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发贴时间 2008-04-07 12:21
yehq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sxlawyer
等级:注册用户 法律学徒
头衔:律师
贴子:29
积分:52
注册:2007-09-10
来自:山西
主题:
查看 sxlawyer 的详细信息 将 sxlawyer 加为我的好友 给 sxlawyer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2
中国大多是公车私用,没办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sxlawyer『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律师执业证号:040198119422  
现执业于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   
李剑英律师,1974年生出,山西省襄垣县人,山西财经大学商法专业和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获得法律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考取律师资格,就职于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具有雄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本人擅长于合同、公司事务、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事务。
发贴时间 2008-04-12 15:55
sxlawyer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1贴,浏览125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私车公用心安理得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281 s, 7 queries, 135  - Cache, 361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