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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关于离职培训费违约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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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ey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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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关于离职培训费违约金问题
第
1
楼
我在上个月19日提出辞职,公司也表示批准辞职,但是离职方面出来一个培训费违约金问题。
我是2年前进入公司的,合同期为3年。
进入公司之前参加了集团下另一子公司的培训,当初的培训协议上写着先缴纳9000块的培训费,等进入本集团下公司工作之后,每满一年返还3000块。
然后进入其中的一家子公司工作,到现在工作满两年,按理我就应当拿回之前交的9000其中的6000.
但是,现在该公司以劳动合同上的其中一条为由向我索要第一年已经返还的3000当中的80%(即2400块),并且今年应当返还的3000块我只能得到10%(300块),这样我加起来就只能拿到“900”块这么多。
培训协议部分如下:
甲方:A1(A集团下属软件培训公司)
乙方:本人
乙方参加甲方培训,须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9000元人民币培训费。培训结束,乙方经考核合格而与A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双方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A集团公司分三年每年返还乙方3000元人民币。
劳动合同部分如下:
甲方:A2(A集团下属软件公司)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和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10%。
我想请求广大律师朋友们帮我看看我这个6000块能不能拿到?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8年03月06日 15时01分47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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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6 10:33
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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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第
2
楼
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培训费由个人垫资,由单位返还。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此条:用工单位收取培训费违法。培训费应当由用工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此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培训费用。培训费应当由用工单位支付。
综合来看,是你违约,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责任不能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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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96605608,邮箱地址: qtmlzxg@126.com   哈尔滨  徐律师
2008-03-06 13:43
yukey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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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第
3
楼
谢谢楼上的解答!
第三年的3000块肯定是拿不回来了的,这个我是知道的。
我想问的是:我前两年工作所对应的培训费【6000块】能否要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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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6 14:59
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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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第
4
楼
看是否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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