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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chu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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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大嫂出了车祸,已经不在了,现在有一套房子,是大哥和大嫂的,如果大哥再婚,房子留给大哥大嫂的儿子,那这房子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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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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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始终都是你大哥和孩子的私人财产(孩子有继承份额),不因再婚而变化,不需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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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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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以结婚证时间为准,之后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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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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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我还想再问问,如果以后我大哥老了,房子的继承人是不是说直接是我侄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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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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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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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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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答的不太正确,前提是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挣遗产,具体是:当一个人去世后,他的妻子和孩子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份额的.
最好是,你大哥在适当的时候将房产过户给孩子或留有遗嘱,否则其老后,作为遗产,他妻子就是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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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3-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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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我明白了,也就是说不用去公证,只需我大哥到时立个遗嘱就可以了,现在要是把房子过户是不是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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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3-0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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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麻烦。以买卖方式过户应当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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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3-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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