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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n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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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新年好!
  感谢各位律师曾经对我的帮助! 
  很对不起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一行政诉讼基层法院收到后马上通知公安局>原被告>.后1个月有法院立案窗口调解由公安局给法院.法院给我2900元人民币.作为我家生活困难救济补助.法院并要求我写申请撤消行政诉讼.并保证不东走西走.我就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意思有法院工作人员说我写.申请了撤诉.我回家后觉得不怎么对.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中级法院咨询处工作人员告诉我基层法院调解是错误的.是要受到处分的.你去找基层法院纪检科.如果纪检科没有答复.你就去找市人大.于是.我找到了纪检科主任.反映了情况.1年后纪检科主任告诉我你去重新行政诉讼.>包刮刑事申诉>.基层法院认为刑事申诉法院决定立案.但是行政诉讼法院还是要讨论讨论.过了1个月.基层法院告诉我刑事申诉你去找中级人民法院.因为基层法院已经二审过了现在要找上级法院才可以重新立案.于是我又找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你去找基层法院.我马上就打电话。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通话后经过上下法院工作人员商量决定把我20多年前的刑事案件重新立案改判.把我的行政诉讼放在边上。因为被告是公安局。我很想打行政官司。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可以向哪个部门诉讼?可以向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吗?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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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1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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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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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所有材料到律师所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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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震惊全国的闽候烟花爆竹案当事人未起诉释放、泉州三轮车主诉交警取缔三轮车违法胜诉、要求驳回江苏常熟某公司要求被代理人支付400多万元得到苏州中院终审支持等。愿意以自己所能为需要法律帮助的朋友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0591-28315202,13600829831。E-mail;panlawer@126.com   博客:panlawer.blog.163.com
发贴时间 2008-02-2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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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向检察院诉讼没道理,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
没有更好的办法啊,想打就持之以恒的找上级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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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本人不敢说自己有才,但愿本人之言能对各位有所帮助!希望在这个平台上能与四海各界朋友坦诚相见,互相切磋, "观点不辩不明",如本人言语上有不周之处,还望各位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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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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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n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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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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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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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n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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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法院即不立案也不裁定.你有啥法??何况我是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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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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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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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的找,总有受不了的那天,最简单的方法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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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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