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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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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96
注册:2008-01-12
来自:河南
主题:[原创]律师是建设民主法制大厦的工程师
第
1
楼
律师是建设民主法制大厦的工程师
众所周知,美国诉讼中法院由所在地的普通老百姓中随机抽签临时产生的12个没有犯罪记录的人组成的陪审团(新译“临时裁判委员会”)进行裁判。这些人有权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美国,不懂法律的普通老百姓,就有权决定被告人有罪与否,在中国,没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就连被告人有罪与否的材料和意见也没有提出的资格?即使被委托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的,没有法律专业知识,除了他在法庭上所提的意见不被采纳以外,对于法治能有多大的危害性呢?
虽然《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之外,公民也可以担任辩护人。但是一部律师法却又把刑事辩护规定为律师的***。能够享受***的律师们纷纷为这样的规定叫好。但也确有不少以人民利益为重的法律人(包括律师)是支持普通公民担任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他们懂得,民主愈广泛,法治的环境就会更好,律师的地位也就会更高。律师制度本是民主的产物,律师是建设民主法制大厦的工程师,如果害怕民众的民主权利,岂不可笑吗?律师害怕民众抢了自己的饭碗,是对律师这个崇高称号的讽刺!
中国的律师是多了吗?比美国,比日本,比台湾,比香港、澳门……,按人口比例计算。中国的司法公正了吗?只要有一个冤案,就会有很多律师抢着去办理,达到很快的纠正了吗?在中国,之所以有不少律师没有业务,没有饭吃,并不是律师多了,业务少了,而是有太多的法律业务律师办不了,当事人不相信律师或请不起律师,是律师执业的环境条件不好。而这个环境的改善不是律师的力量所能改变的,要靠民众的民主活动。而公民参与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正是这样的民主活动。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刘治成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8-01-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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