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450371045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网评天下 → [原创]再审应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法律事务    其他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bing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刘治成
等级:注册用户 初级律师
贴子:408
积分:396
注册:2008-01-12
来自:河南
主题:[原创]再审应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查看 刘治成 的详细信息 将 刘治成 加为我的好友 给 刘治成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申请再审应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再审”,这条法律在实践中早变成了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使得冤假错案的纠正比登天还难,应该把这一条改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再审。把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规定取消。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刘治成『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8-01-28 17:21
刘治成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穷途末路
等级:注册用户 初级律师
头衔:执业律师
贴子:233
积分:427
注册:2008-02-26
来自:黑龙江
主题:
查看 穷途末路 的详细信息 将 穷途末路 加为我的好友 给 穷途末路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2
同感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穷途末路『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本人不敢说自己有才,但愿本人之言能对各位有所帮助!希望在这个平台上能与四海各界朋友坦诚相见,互相切磋, "观点不辩不明",如本人言语上有不周之处,还望各位海涵. 

电话:13796605608,邮箱地址: qtmlzxg@126.com   哈尔滨  徐律师
发贴时间 2008-03-26 16:21
穷途末路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7.0
本主题回复1贴,浏览227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原创]再审应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15.922 s, 7 queries, 130  - Cache, 313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