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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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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70
注册:2008-01-12
来自:河南
主题:[原创]由女职工的惨死引起的系列诉讼
第
1
楼
由女职工的惨死引起的系列诉讼
1997年4月25日2点10分,商丘市第一造纸厂女职工王改荣正在出了故障的粉碎机缸内清除异物,同班临时工安申秀突然起动机器,王改荣被飞转的刀盘击伤致死。因第一造纸厂不依法赔偿其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精神抚慰金。王改荣的丈夫高进忠、 女儿高影、母亲杨秀英起诉,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1998)商梁民初字第26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第一造纸厂赔偿三原告人民币60877.2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执行,又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同一人民法院对同一事实,(2000)商梁民再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又改判为赔偿三原告29212.78元。三原告不服又进行申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民监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又改判商丘市第一造纸厂清算组赔偿三原告人民币59112.88元。
对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民监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商丘市第一造纸厂清算组于2003年8月2日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被驳回)。
三原告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不予立案。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刘治成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8-01-2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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