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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求助]新劳动法关于不续签的咨询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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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je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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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新劳动法关于不续签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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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的合同20081月1号到期,我自己不想续签了,现在公司也没有提出续签的通知(呵呵,可能是忘了),我现在还在共识上班。
我想问一下:春节后我离开,需要提前一个一个月通知公司那?公司是否应立即给我办理手续而不需要延迟一个月?
还有,新劳动这样的(公司没有及时续签)有没有赔偿?我不想要赔偿,因为我对现在公司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但是,公司肯定会拖我的,我想问一下相关赔偿,必要时拿出来作为自己谈的一个资本,谢谢回复!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8年01月27日 11时07分07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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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1-2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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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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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因合同的履行完成而终结。
但是因为你还在公司上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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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1-2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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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g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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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来京务工的农民合同还有三年到期但春节我来他不让我上班我能那到工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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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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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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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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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2-2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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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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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的,别奢望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趁早做下一步打算,另找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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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本人不敢说自己有才,但愿本人之言能对各位有所帮助!希望在这个平台上能与四海各界朋友坦诚相见,互相切磋, "观点不辩不明",如本人言语上有不周之处,还望各位海涵. 

电话:13796605608,邮箱地址: qtmlzxg@126.com   哈尔滨  徐律师
发贴时间 2008-02-2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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