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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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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权法——死得最搞笑的中国法律(ZT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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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自http://blog.sina.com.cn/u/1217848462

    昨天在新浪网看到一篇关于《物权法》难产的新闻文章(北大教授公开信称物权法违宪 姓社姓资再起争议),突然想起以前在网上看过的一个贴子“中国历史上死得最搞笑的几位皇帝”。
    
   为什么突然产生这样风马牛不相及的联想呢?且看我慢慢道来。
 
   在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不但人有不同的身份,而且死也有严格的说法。《礼记·曲礼下》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只有庶人死才曰死。由此可见,皇帝的死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死不说死,而说“崩”或者“驾崩”。但是下面几个皇帝断气的时候,由于方式比较另类,宫里都不好意思称他们“驾崩”。所以就很搞笑。
 
   据说历史上死的最窝囊最搞笑的是东晋孝武帝司马曜。这位老哥跟大多数皇帝一样,沉迷于声色,成天搂着嫔妃喝酒。一次喝醉了,跟宠妃张贵人吵架(注意,是吵架,不是皇帝训斥妃子,而是皇帝和妃子你一句我一句对骂的吵架)。最后司马同学给惹急了,甩出一句赌气的话:“俺不理你了!俺那么多妃子,俺找别人去!”说完,倒头呼呼大睡了。
 
  还在那儿清醒着的张贵人开始琢磨了:老家伙不理我了?找别人去,那哪儿能行?!现在我这么年轻美貌,你就不理我了,那将来等我老了,还有好日子过啊?!越想越气,越想越不妙,最后,张女士一咬牙,一狠心,招来几个宫女,搬了几床大被子,三下五除二,把还在香甜睡梦中的皇帝给活活捂死了。可怜纯真的司马同学,为了小两口拌嘴得这么一句气话,丢了几辈次才修来的一条皇帝命。
 
   这种死法简直就像流当今流行的情人变心被干掉,那里像有后宫佳丽三千的帝王之死。委实死得丢列祖列宗的脸。
 
  另外一个死得也很搞笑和离奇的,是史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獳。
 
  这位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也是活腻了,跟国君说,您老啊,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姬老先生一听当然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朕而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说着放下碗出去了。左右侍从左等右等,新麦子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了粪坑里了。捞上来已然没气儿。
 
   这种死法,一点也不比司马同学光彩。所以《左传》里也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如厕,陷而卒”。
 
   下面两位不仅死得搞笑,还死得傻缺。所谓傻缺,就是傻帽加缺心眼儿。
 
   一位是秦国的君王秦武王赢荡(一听名字就知道会不得好死)。其实这位国君多好的前途啊,17岁即位,年轻有为,秦国也国势鼎盛,诸侯皆惧。这位少年天子哪儿都好,就是有点傻缺,喜欢跟人家比力气,见谁都不服不吝,尤其看不得大玩意。23岁那年外出,看见人家洛阳的大鼎,较上劲了。听说姓孟的大力士能举起来,非说自己也能举起来。结果他还真举起来了,可是没抗住,掉下来砸断了大腿。搁着当时医疗条件也忒差点,没过两天就死在洛阳了。
 
  另外一位傻缺候选人其实不是帝王,而是帝王之子:汉武帝的儿子广陵王刘胥。这位刘同学也是天生一副好胚子,身强体壮,勇力过人。刘同学也没啥大的缺点,唯一就是喜欢一种**的运动:跟狗熊打架。据说他自己的封地里有一个很大的熊苑,里面豢养着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白熊?!谁知道呢)。总之,刘同学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掐架。他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熊苑去揪出一只熊来暴打一顿。真英雄啊!不过哩,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有一天,遇着厉害熊了,打着打着,被狗熊给挠
死了。你说堂堂汉武帝,多英明天纵啊,怎么趁这么个宝贝儿……。
 
   各位可能要问了:物权法的难产和皇帝的搞笑死法有什么关系吗?可有关系了。有关系的关键就在于导致物权法难产的那个人,北大法学院的教授巩献田。因为这位巩献田同学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写了一封信,把事情给搅黄了。因此,有人把这封信称为“法制史上最‘牛’的信”
       
   巩献田何许人也?有这大能耐?      
 
   网上最近又不少关于巩献田其人其事的文章,大家可以自己去找。但下面几件逸事,是首次披露,绝对算得上是曝料。
 
   逸事一:巩献田教授能在北大法学院混得下去,还熬到了一个教授和博导头衔,主要得益于一门必修课:法理学。中国法律院系的法理学可不是老外说的jurisprudence(根据维基百科,jurisprudence的实质是法的理论和哲学,Jurisprudence is essentially the theory and philosophy of law),而更像是我们从小学考到大学硕士博士的政治课。巩教授讲授这一门“政治课”的法宝就是让大家把他自费出的书人手一册。不买也没关系,但“考试内容以书本为主”。本人为此没少受折磨。
 
   逸事二:某同学是巩献田教授带的硕士研究生(这位同学至今对此不能释怀,就像女人一生的清白被毁,永远无法弥补挽回一样)。有一次他对我说,巩到他们宿舍,把自己出的书每人送一本。等巩教授(当时好像还是副教授)一出门,他就把书扔到了门背后的垃圾堆里。我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说:如果别人看见我的书架上有这种书,我丢不起这人(大意如此)。
 
   逸事三:有次上“政治课”的时候,有位率直的同学实在忍无可忍,当堂站起来和巩献田副教授辩论起来。结果是这位同学法理学课程没通过,第二年补修时私下疏通,才得以通过。后来这位率直的同学考上北大的博士,中途退学去了美国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
 
   物权法是中国民法学界努力了多年的一部法律。参与起草的,都是中国法学界响当当的人物。可到了物权法快交付审议,大家准备弹冠相庆的时候,没想到被以“政治课”见长的巩献田教授无招胜有招剑走偏锋给弄没了。真是阴沟里翻船,终日打雁还被雁啄了眼睛。
 
  不是说法学界大腕参与的草案就不能死亡,只是这...这...这种死法也忒丢人了点。当然,丢人的不是这些法学界大腕,而是中国法制又一次沦为“民主国家”的笑料。
 
   新浪网还引用“一位下岗人员”的话,说巩献田教授“不愧是‘民族脊梁’”。看到新浪这样别有用心的的煽情文字,我的感觉已经不是搞笑,而是荒诞了。如果有人将整个事件写成小说,绝对是一部荒诞文学的杰作,极有可能实现中国诺贝尔奖零的突破。
 
   同时,强烈建议将此事改编为电影参与奥斯卡角逐。该电影将由西南民族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周星星同学和第五代导演代表人物CKG共同执导,周星星自己担任难主角。电影名字暂定为《功夫·无稽》。最后,将由中国影视界新锐胡戈同学再度发力总改编,在《法制在线》推出继《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后的又一期特别节目:《一个法律草案的意外死亡》。    
 

   还有人说,因为这封信,巩献田教授已经可以载入中国法制史了。我想这种可能还是有的。这不,前几天我还在中体网上还看见一篇文章,说前面提到的秦武王举鼎是有史记载最早的举重比赛,赢荡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出国参加比赛献身体育事业的举重运动员。
 
   现实还是如此荒诞,以致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数次陷入恍惚的境地,不知自己究竟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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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教授不是小丑,是大师。
法律要服从政治,服从国家大局。
决不允许利用物权法来为某些掠夺来的财产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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