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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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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重庆
主题:对一桩婚外恋案例的思考
第
1
楼
                         
对一桩婚外恋案例的思考
               
                                                       渝万律师陈继开
    [size=5[color=Navy]]《重庆法制报》不久前报道了这样一件案例:年轻貌美的忠县打工妹吴霜(化名)情陷她高大帅气的老板宇博(化名)的温柔乡,而宇博是有家室的人。为不甘心只做第三者,她提出要他跟老婆离婚,遭到拒绝后,两人关系破裂。为了报复宇博,她草率决定生下他们的私生子以敲诈旧情人,却不料引出了情人早已将她出卖的真相: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在酒醉的时候,宇博为了接一单几十万元的生意而给对方老板吴明(化名)“性贿”留下的!结果是鸡飞蛋打:她控告了宇博与吴明,两人被以强奸罪判刑,宇博与其老婆离婚。而年仅21岁的吴霜也只好肩负起未婚妈妈的重任到外地去继续打工。她现在的境况很不好,但已别无他法。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也许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文章结尾说,一场婚外恋,导致一个家庭破裂,两个当事人被处以刑罚。而吴霜则身心俱疲地终日生活在流言蜚语下,带着女儿艰难度日。这场荒唐闹剧的背后,没有赢家。我们认为这话没有错。从表面上看,就是这样的,特别是从它给当事人以至于社会带来的阵痛来看就更是如此。但我们不准备沿着这个方向继续讨论下去。我们准备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
    宇博本是农村出身,他岳父家很富有,他未婚妻追求了他五年之久,他同意了。婚后他迅速发迹,靠着岳父的扶持,短短四年间就拥有了百万资产。但就象大多数这一类的婚姻一样,他的妻子是个黄脸婆,他并不爱她。就在他越看他的妻子越觉得别扭,感到彷徨苦闷的时候,他遇到了年轻漂亮的吴霜。吴霜也因为他的高大帅气又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而感动。两人几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婚外恋。随着关系的变化,吴霜逐渐为自己的未来担忧起来:她还很年轻,却这样不明不白地做了第三者。她的斗志慢慢被消磨掉了,对宇博的要求也渐渐多了起来。逛商场买衣服,低于1000元的,她看都不看一眼;吃饭要到高档酒楼的雅间,还要每周做美容,每月做美体……正如我们司空见惯的那样,这些宇博都能接受,但唯有一点不能接受,那就是离婚后与她结婚。因为他的财产不是自己当然有的,而是与他的婚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旦离婚,他将失去这一切。
    我们认为,宇博的婚姻虽说不上是买卖婚姻,更说不上是政治婚姻,但或许我们可以说,是一种“金钱婚姻”(商榷的说法,希望大家批评),因为它是以某种直接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一旦这种基础遭到破坏,婚姻也就宣告瓦解了,正如上面发生的那样。诚然,这种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在不出现前面发生的情况的时候,也许它能够维持下去,成为在别人眼里众多 “完满” 的婚姻之一。但这也只是也许,我们不能排除别的情况发生。失去这样的婚姻,究竟是祸是福,我倒认为是值得思索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也就是说,即便他的婚姻维持下去,也不是什么完满的婚姻。从这一点上说,他失去了婚姻,甚至获刑,并不完全是损失。因为他至少摆脱了他不满意的婚姻,获得了自由。而没有上面的事情发生,他是无法下决心做到这一点的。与婚姻自由相比,甚至坐几年牢也不一定就是损失或损失一定很大。人们为了既得利益而忍受不幸婚姻的事情是太多了!这种忍受可能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改变一个人的性情甚至改变一个人的一切。这就得不偿失了。但这并不是说宇博这样做就是对的,他触犯了刑律,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毫无疑义的。他利用丈人家的财产搞婚外恋,背叛婚姻(尽管这个婚姻不是美满的婚姻),又利用情人的美色为自己做生意服务,背叛“爱情”。从人性上看,在他身上有着太多的贪婪与自私,他所得到的结果是完全应该的。没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地方。
    那么吴霜呢?她有没有值得惋惜和同情的地方呢?我认为也是不很多的。诚然,她是受害者,被宇博勾引而成了第三者,令人同情。但在她的人性之中,有没有贪婪的时候呢?恐怕也是有的。她准备靠这个男人来谋求自己“应有”的一切,这个“应有”只是她认为“应有”,而实际上是不“应有”的。我们这个社会抱这种思想的女人实在是不少,所以有了一种普遍的意义。她们缺乏一种自立自强的精神,不准备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一心要依附于男人来求取一切。她们实际上是把自己当作了一种商品,待价而沽,把要与之结婚的男人当作一生最大的买家,从此就吃定了。所以在她们眼里,男人要把自己当成永远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她嫁给了他或把自己交给了他。当贪婪在一个人身上出现的时候,我们会看到,这个人已经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变得好像不认识了。女人不再可爱,而是成了可憎的对象,因而也就失去了当初恋爱时一切美好的感觉。这是造成许多不幸的婚姻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或许,本案的女主角还没有做到这样,但已经接近这样了。当她知道现在同宇博结婚是不现实的时候,她就要他先给她买房子,步步为营。宇博此时才知道事态严重,他想抽身,但为时已晚。他们的事情被宇博的妻子知道了,就象电影里面经常见到的那样,吴霜被宇博的妻子煽了几个耳光,宇博在旁却无动于衷。于是,她一怒之下就生下孩子以作要挟,这是破釜沉舟的作法。但结果这个孩子不是宇博的,一切都落空了。这时,他们所谓的感情,都已成了笑话。她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呢?就只剩下报案一途了。事情发展到这里,已经无可逆转。或许只有这样,才会使她明白,是不是应该改变以前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只是这个代价也未免太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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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陈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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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才律师,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89年中专毕业后,在乡政府任农技员。其间发奋学习,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中文,在西南师范大学毕业。喜欢文史,曾在国家级刊物《中国之友》上发表文章;重庆市委组织部初创刊《当代党员》与《党员文摘》杂志,也曾多次投稿并发表,时有函件往来。1999年开始学习法律,在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通过,后进入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工作。
陈律师学兼中文法律,喜欢人文历史。精研法学理论,辩诉技巧娴熟。擅长刑事辩护,亦长民事经济。理论联系实际,与邓仲华合著《论侦查程序中辩护权的完善与强化》一文入选首届重庆律师论坛论文集;下笔文采斐然,一纸法律文书,为万州五桥某当事人索回巨额赔偿;办案妥帖严密,善与他人合作,与李开军合办革××诉李××返还财产一案入选《中国司法案例库》。
联系电话:(023)58155630     手机:15023867001    QQ:769640035   810750753    
电子邮箱:cjcls@163.com           博客:blog.163.com/chenjicailawyer@126/
2007-11-20 16:41
lkhls
等级:
法律学徒
贴子:24
积分:40
注册:2007-03-09
来自:广西
主题:
第
2
楼
一场婚外恋,导致一个家庭破裂,两个当事人被处以刑罚!婚外恋没有好下场啊!!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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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h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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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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