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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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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黑龙江
主题:人大代表张光辉的责任意识深得人心!
第
1
楼
         人大代表要学习贯彻好监督法 
  
人大代张光辉 
 
  2007年09月21日11:08 
        此文中,使我最受感动的一段话是:“ 调查研究是专题审议的先行程序,同时也是我们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作为人大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必须讲求质量,看问题、提建议必须具有一定深度,必须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否则就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审议决策的效果。”
       这是人大代表张光辉为民务实的信念,我坚信,十七大之后,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代表将会更加实事求是,敢于直言。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认真调查研究,面对尖锐问题,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人民的重托。尤其是常务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这是实施《监督法》第三十的五条的硬性规定。这条法规,对解决申诉难,纠正冤假错案 ,是个最有效的办法。
       然而,一般平民百姓的冤情,能得到几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并且能够联名向法检两院提出咨询,实属不易。提出咨询就是为务实。有这种正义感和勇气的人民代表,能够冲破层层关系网,叫真碰硬,也实属不易!确实不易!!真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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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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