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514898740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网评天下 → 人大代表张光辉的责任意识深得人心!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法律事务    其他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bing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KAN622
等级:注册用户 法律学徒
头衔:622622
贴子:66
积分:43
注册:2007-09-10
来自:黑龙江
主题:人大代表张光辉的责任意识深得人心!
查看 KAN622 的详细信息 将 KAN622 加为我的好友 给 KAN622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人大代表要学习贯彻好监督法 
  
人大代张光辉 
 
  2007年09月21日11:08 


        此文中,使我最受感动的一段话是:“ 调查研究是专题审议的先行程序,同时也是我们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作为人大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必须讲求质量,看问题、提建议必须具有一定深度,必须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否则就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审议决策的效果。”

       这是人大代表张光辉为民务实的信念,我坚信,十七大之后,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代表将会更加实事求是,敢于直言。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认真调查研究,面对尖锐问题,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人民的重托。尤其是常务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这是实施《监督法》第三十的五条的硬性规定。这条法规,对解决申诉难,纠正冤假错案 ,是个最有效的办法。

       然而,一般平民百姓的冤情,能得到几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并且能够联名向法检两院提出咨询,实属不易。提出咨询就是为务实。有这种正义感和勇气的人民代表,能够冲破层层关系网,叫真碰硬,也实属不易!确实不易!!真的不易!!!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KAN622『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依法当家作主
发贴时间 2007-11-11 21:49
KAN622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0贴,浏览473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人大代表张光辉的责任意识深得人心!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80 s, 7 queries, 137  - Cache, 30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