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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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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m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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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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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6-04-09
主题:(紧急求助)公安人员违法,受害者如何救济?
第
1
楼
2006年2月,在山东莱芜市某家建筑公司,一天夜里有约40人突然闯进,当值班人员张某夫妇发现问:“是谁?”时,已见有几个穿公安制的人从大门翻入,不等值班人员张某穿好衣服,便直冲屋内,向张某索要大门及办公楼钥匙。由于来者不明来历,也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张某出于职责说:“我没有钥匙,经理不在,我无权开办公楼”。那几个公安模样的人便反扭其胳膊,强迫其开门,放其它人入内。张某无奈开门,其它人进入后,有人说:“带着他搜!上楼搜搜看!”张某妻子这时说,“你们是什么人,半夜闯入有什么事?”慌乱中有人不知用什么打了张某妻子的头部,张某妻子头部受伤,发生抽搐,口吐白沫。张某要求将妻子送医院,其中有人不许(后来知道是公安局副局长杨某),张某三次要求去给妻子买药,也被杨某阻止。待这40人搜查过所有房间后没找到可疑物离开后,张某才将妻子送医院,此时其妻子抽搐近2小时。
事后得知烟草公司接到有人举报,说在张某所在建筑公司内有人制造假烟。于是烟草公司联合公安机关在这天夜里突击检查。事发第二天,公安局正局长向张某所在公司澄清,该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并无制造假烟情况.也承认是烟草公司的人打了人,但人多手杂,不知道是谁打的人。但并不承认公安局的行为有何不妥。
现在张某妻子住院检查为脑震荡,医疗费用已近2万元。
请问,作为张某,应如何替妻子讨回公道?所受损失及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请您帮助,在此种情况下,是应直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还是复议?哪样方式能使受害人更好的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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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m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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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0 20:14
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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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
贴子:133
积分:140
注册:2006-01-18
来自:浙江
主题:
第
2
楼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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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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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
2006-04-11 17:21
huoyouyo
等级:
新手上路
贴子:11
积分:32
注册:2006-03-26
主题:
第
3
楼
请以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附带赔偿.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huoyou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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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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