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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yan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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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告各位同仁,各位网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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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各位同仁,各位网友书
      本月11号网易来信说:"有关部门要关闭我的博客".致使各位同仁,各位网友不能正常登陆,正常浏览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有关部门,不知是那个部门,如果有关部门认为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不合法,完全可以起诉我,为什么没有一点理由和法律依据要关闭我的博客呢? 

     我只不过在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上反映个体医生的历史事实,反映个体医生现在的真实情况,谴责了卫生行政部门不遵重历史事实,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歧视个体医生,违法否认众多个体医生,医师资格的事实,非法取消个体诊所,致使众多个体医生及他们的家人面临生存危机.
      
     反映卫生部任意解释医师法,把卫生部规章,批示,批复当成法律,并且凌驾以医师法之上.否认全国众多个体医生医师资格,取消全国众多个体诊所.剥夺全国众多自考毕业生,成教毕业生,成人中专毕业生参加考医师资格的权利.谴责卫生部借立法之机制定不公平的、排除竞争的法律,规章,凭借行政权力,控制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
  
  以上事实造成社会不安定,影响社会和谐.如果有关部门认为我说的不正确,完全可以反驳我啊!我欢迎啊!正所谓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以法服人,何必要关人家的博客,不让人家说话呢?"有关部门"谁给予他那大的权力,不让人家说话呢?

     我的文章有独立的看法,有充分的论据,对推动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规范有积极进步意义;对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事件的发生,有积极的进步意义;对提高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以及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我的文章为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个体医开业医生,医师资格认定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提出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利于解决旷日持久的个体开业医生的医师资格认定问题,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体现国家依法治国的诚意和决心.有利国家的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难,看病贵,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所以我不明白,"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关闭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是谁抒予"有关部门"不让人说话的权力?
        
    14号网易来信的作者说:他的来信是私人邮件代表他本人,不代表网易.但是网易关闭了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上面的文章是网易的行为代表网易,网易要关闭个人博客上的文章要有理有依据才行,那能按照那个部门的意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网易应当维护每个博客的言论自由,这是网易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被关闭的文章如下:

1,个体医生告广东省卫生厅一案的法理分析
2,是谁让人民政府失信于民
3,医师考助医师,荒唐事
4,权与法那个重
5,回复惠州市个体医生
6,回复四川李相亭医生
7,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8,评:个体医生给卫生部部长的一封信
9,广东省个体医生上访函
10,广东省卫生厅不遵重历史事实,违反"实事求是"精神
11,广东省卫生厅让人民政府失信于民
12,广东省卫生厅违反<<宪法>>有关规定
13,我们上访的目的
14,广东省个体医生上访实录
15,广东省卫生厅黄厅长接访我们
以上的文章请"有关部门"说明关闭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15号有很多同行和网友发信息来说:你博客打不开,问我是否设置了访问权限,我说没有啊!我博客的文章是公开的,没有设置访问权限.网友说登陆你的博客显示,"该博客设置了博客访问受限,你暂时不能查看该博客"。至此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上的所有文言都不能浏览.这些文章,除上面那些文章外,还有:
1,质凝<<执业医师法>>第四三条有关认定医师资格的规定
2,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废止<<执业医师法>>
3,<<执业医师法>>违反<<宪法>>有关规定 
4,卫生部,人事部谁管谁
5,卫生部由此认定医师资格
6,有关卫生部新闻中心对52令解读一文的看法
7,周济是老师的好领导!好管家!
8,十一问广东省卫生厅厅长
9,<<执业医师法>>进一步把行政垄断医疗市埸法律化
10,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是非法文件
等等文章.比较重要的文章在各大网站的论坛都登过,例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法治论坛,好律师网等,点击率很高,很多网友参与讨论.           
    同日网易博消息,见网易公告,其中有一条公告说:有人举报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上有非法信息和图片.我看到后马上回复邮件:
    网易客服部的负责人你好!你说有人举报我博客上有非法信息和图片,请你举证.谁都可以这样说:"某人非法",但要有事实根据,要有法律依据才能采信.
    我认为网易关闭我的博客-东炎-博客,完全不符法律程序,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关闭我的博客-东炎网-易博客.网易所说的非法信息,我请他举证却一点都举不出,网易所说的非法图片即是本月10日广东省个体医生在省卫生厅门前大路旁边的抗议图片,这些图片在大公报,东方日有刊登,这不过是反映事实,依据什么网易认定为非法图呢?难道只有为"君王唱赞歌"才是合法的,要为"百姓说人话"就是非法的!

张东炎

2007年7月16日

邮箱:dongyanccc@163.com

更多文言章请登;http://blog.sina.com.cn/dongyanccc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7年11月01日 19时21分23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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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9-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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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dj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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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律师网比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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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坚生,男 ,52岁,未参加过任何党派: 原社会中介组织(挂靠某咨询公司的分公司)职员;高级审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造价编审资格;个别地方官员报复性指控我"收受"九位“举报人”共2.9万元人民币,被地方纪委“双规”五十多天,羁押看守所十六个月,历经起诉、开庭、补充侦查、开庭、补充侦查、开庭、补充侦查、开庭......,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不含双规五十余天)。执业资格被剥夺,企业被注销;现寻委律师代为申诉,只有平反后方可索要外债和再就业谋生。期盼您的(有酬)支持。
发贴时间 2007-10-26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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