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405395005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转帖]网络暴力与网络道德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刑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其他法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yehq bing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未回帖]
虽远必诛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贴子:5
积分:21
注册:2006-03-08
主题:[转帖]网络暴力与网络道德
查看 虽远必诛 的详细信息 将 虽远必诛 加为我的好友 给 虽远必诛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如果你要找彬彬有礼知识丰富的大学生,可以到高档写字楼的人才招聘处;如果你要找粗俗无礼毫无教养的大学生,请到你的网上招聘平台(特别是你开出的条件让他感到无望时);找谦逊稳健智慧可爱的青年律师,可以到你的高档写字楼律师招聘处;找目空一切狂傲无礼的青年律师,可以到所有的网上BBS律师论坛。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两付面孔,实际上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同一群人。 
  
    这就是网络环境下的人的两重性。 
  
    在面对面的真实环境中,好多人为了求得一个良好的社会评价和生存环境,有些不敢说、不敢想、不敢表达出来的丑陋的一面,在不用出现地址、姓名的网络虚拟空间中,会完全彻底地暴露出来。 
  
    根据中国科技大学一个网站的调查,目前,在我国的网民中,21?35岁的占88.4%,大专学历以上的占86%”。可见,中国互联网使用的主要人群是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还有就是徘徊在刚就业无地位、待就业无地位边缘、急于事业有成、希望被社会承认的一群知识青年。 
  
    但是,网络中体现出来的人性丑恶的一面,是所有习惯于看传统纸质媒体的人们都会大为震惊的。 
  
    刘涌案第一次判决没有判死刑,为刘案出论证意见的中国知名的声誉良好的陈兴良教授、田文昌律师等法律专家,一下子被骂得狗血喷头。其用语之恶毒粗鄙,你根本想不出是读过书的人写的。其实这些人不但是读过书的,而且多数还是学过法律的。一个官员自杀了,网上一片幸灾乐祸的声音,说死得越多越好,怎么不早点死。横路跳了,你怎么不跳。“人之将死、其声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这种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宽悯情怀,在网上是见不到的。宝马车撞人,司机就肯定是贪官家族和大佬,被撞的肯定是良民和弱者。这种低俗的不分是非的化富心理,在网上随处可见。网络审判可以不用调查就立即作出决定。四川女大学生为母亲治病,网上出贴要卖身救母。网上一群青年于是自动担当起了警察、特别检察官和法官的角色,调查她是不是骗子。互相联络盯梢,派人长途调查,要女生公开动机和日常生活隐私,进行真实性的判决和决定。结果女孩母亲真的马上过世了,网上又骂这些调查者。有的网络聊天室、BBS中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论屡见不鲜,更有些人将网络犯罪、黑客行为看作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争相效仿。打开现在可以不受审查自由发贴子的网站论坛,你几乎都可以看到这类表面人际世界根本见不到的另一面,使你感到人类之间的丑恶和仇恨、使你不寒而栗。 
  
    为什么网络文化这种现代化的传播手段会出现这样的嬗变?一是因为有深厚传统文化意识的主流知识分子多数没有适应这一语言手段,多数没有进入这一领域,有的只看不写,有的会看不会写,有的甚至看也不会看。主导这一媒体的是一群思想活跃但文化底蕴不足、修养还不成熟的年青人。二是这种随心所欲的表达方式,以前只有口头能够达到,而口头演讲听者有限、范围有限。现在这个“网论”则可以无限、高速、大范围复制和传播,迅速造成巨大影响;三是这种方式省略了官方的审查和文字编辑的审查,作者就是编辑。编辑的“过滤作用”没有了,网络为作者带来了极大的自由,也为社会产生了大量信息垃圾。四是网络的隐蔽性,使这样作为的人不用承担任何的后果,不会受到直接的谴责,不会在现实环境中产生负面评价。网上骂你不是人的人,在教室里照样可以对你毕恭毕敬,让你认为是一个好门生。 
  
    网络道德失范是信息社会的一个大问题。不用否认,这种人性的丑恶的一面可能一直就存在,只不过以前没有张扬的机会,现在网络匿名和隐蔽性给人提供了一个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的机会。但相对于无法表达,这种浮出表面的现象仍然会对现实社会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因为它会有一个互相促进和共同污染的问题。让这样干的人感到他们不是孤立的,以为他们的网络轰炸代表了社会的主流意识。现在网络审判、媒体对司法的影响、对高层决策的影响、甚至对立法的影响,已经非常明显。从而引发了某些人群的进一步的社会干预积极性。有的人甚至认为是当代“愤青”应有的面貌和气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虽远必诛『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6-03-08 14:52
虽远必诛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0贴,浏览1287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转帖]网络暴力与网络道德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250 s, 7 queries, 118  - Cache, 380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