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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n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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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谁能助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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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助我回家

求助人:张家霞,女,现年54岁,布依族,住贵州省独山县城关镇中南街十四段,个体经营酒楼,2001年7月酒楼被政府部门侵权拆迁,现无住处,无职业,在外流荡申诉反映和求助。
求助内容:当地县政府个别领导与开发商勾结,为达到共同目的,低价拆民房搞“开发”。未经本人同意和授权,违背本人意愿,趁本人外出上访期间,采取哄压手段叫无权无关人员代替我签字同意拆房,严重侵犯和剥夺了本人人身权益,对此,多年来,本人四处奔走申诉告状,由于官官相护,申诉状一级转一级至今得不到处理,造成本人夫离子散,无家可归,并患了一身疾病,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上网恳求法律工作者给予法律援助,替我讨回公道,助我回家。
事实与理由:本人用全家十多年的辛苦积蓄和高息贷款,在县城中心城关镇中南街十四段购得旧瓦房一间于1996年报经县国土城建部门审批后修建了一栋五层楼房开设酒楼和旅店,酒楼装修华丽,全部用于营业,然而经营不到四年,收入仅够偿还利息,投资分文未收,于2001年9月时任县长的严某与开发商勾结,抢在国家新的拆迁赔偿法将颁布实施之前突击拆民房搞“开发”,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成立指挥部,放下一切政务,抽调,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工分段负责,定人定户定时间拆民房,有工作单位的住户以工作压制,先回家拆房再回来上班,不拆房就下岗,对无业人员由国土局张贴收回土地的公告和发放送达拆迁户,公开强制居民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限期拆走,使用古今未闻的不法荒唐手段威逼强拆民房。对本人的酒楼分名是全部用于商业,却多数按住房,少数按商业用房价格来补偿,每平方米价格仅300元,补偿的钱都不够开原来的地基价。使我损失近二十万元,无论从什么方面讲都不合理,由于损失太大,我不同意,政府领导便从我丈夫入手,以工作压制,不同意拆房就下岗,丈夫压制我,我不服他逼我离婚,在这情况下,我到省州及中央上访申诉,趁我在外地之机,拆迁人员哄骗我未成年还在校读书的女儿朱卉刻我私章,代替我签字画押同意拆房。当时我在外地上访,听说后昏死过去,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懂法,房屋是我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我女儿不懂事又未成年,我既没有授权,又还不到她继承的时候,凭什么她签字能生效,叫我丈夫签字担保,我是2001年7月10日办的离婚手续,协议上财产已分割清楚,酒楼的一切财产属我个人所有,与他无关,9月7日他签字担保起什么作用?他有什么权利?我真想不通,在国民党统治落后文化的旧社会恶霸地主黄世仁强抢民女都懂得要其父杨白劳画押盖手印才生效,在共产党领导先进文化的新时代能够代表政府部门执法的工作人员竟连这点基本原理都不懂?如明知无效,那么就是藐视国家法律,为所欲为,滥用职权,侵犯和剥夺他人权益,如真不懂,属失误或急功近利造成,总的两者都是错,然而当时在个别政府要员和开发商强大私欲和共同利益下,我的楼房最终被侵权拆掉,那么几年来我一直在讨回公道,上访和申诉不断,每次得到的答复是回原籍处理,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复是我们的饭碗是县领导给的,你告拆迁部门就是告政府,我们无法受理。致使我告状无门,由于长年在外奔波,造成我现在上无片瓦,下无分文,流异他乡,漂荡渡日。近期我听说县政府贪官倒台了,我用打工积累下来的钱又回到家乡,去找政府新领导反映,降低要求提出给我安置有个落脚处就行,让我回家。开始接待人员想从时效上作文章,我出示多年来上诉申诉从不间断,从不放弃,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都有记载,每年我都要到县相关部门反映我的困难,请求适当给予补偿,较近的是,2005年夏天,因为我们拆迁不断上访和申诉,县政府组成工作组,分批配召集我们到城建局会议室座谈,承诺适当调整补偿,作了记录,叫我们签字,但到了年底,不见兑现,我去找当时的房改局领导得到的回复是:因涉及人员太多,政府研究决定不再调整补偿。这些事实表明,我从未放弃,接下来接待人员又是老一套办法回复:房屋是你女儿签字同意,你丈夫签字担保,我们才拆的,现在没有办法处理,如你不服,可以向上反映,每次接待短短几分钟三言两语,推托有事将我撵出门外,当我走出现政府大门,回头望着悬挂屋顶的国徽,仰首问苍天,苍天无语,回来向亲人哭诉,亲人陪泪,难道就没有一个人为我主持公道?我想到了死,买了“敌敌畏”农药想到政府门前服毒自杀,但经亲人劝阻在当地死正合这些人的心意,减少他们的麻烦和责任,要死去外地或北京死,才有棺材钱,于是我又先去州政府找领导,州府接待人员员叫我找州司法局咨询,在州司法局律师事务所,那里的领导和律师认真看了我的材料,听了我的陈述,对我的遭遇和处境深感同情。他们说,如果我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办此事的相关人员,对我造成损失和伤害的责任是推卸不掉的,他们的这种行为严格侵犯和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在精神上对我的打击是无法弥补的,要我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机关,我看到人性,看到人间还有真情,增强了申诉的决心和信心,然而现在我面对的是,经办人和接待人员,对我的申诉他们的原则是牢牢把握涉及面大、口子不能开的“组织意图”。像我这样特殊情况的仅一户,明知是办错,但不敢面对现实,把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宗旨和原则丢开。用慌言和推拖来应付,不敢向上级领导讲真话,即保全了自己,又换来了所谓的“社会稳定”。但也正是因为这些经办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依法办事,办事草率,违法行政,授人以柄,才使我不服,在精神上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我一个无家可归弱势人员的处境和遭遇,多年来申诉和如实的反映无人过问,当官不管民生存还谈什么和谐社会,欺我告状无门,是因为我弱势。现在我身体越来越差了,早晚活不了几年,想回家可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但我不会罢休,我要把当地政府部门怎样逼我家破人离、无家可归的经过和真相在网上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布和宣扬,甚至我要上北京在街头挂牌救助,争取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同情,看看天理和公理容不容我,直到我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时候,总会有人站出来问其原因主持公道,我想总会有那么一天当媒体记者和法律工作者站在你们面前叫你们拿出坼我房屋的依据时,你们不会像对我那么嚣张和耍赖,我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恳求法律工作者和媒体记者给予援助,让我能回家,在此万分感谢。

                     求助人:张家霞
                    2007年8月8号
                            联系电话:0574-58981336

注:如上述申诉反映材料与事实不符,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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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8-2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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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yxj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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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不成功,我感觉不如借助媒体的力量,比如电视新闻栏目,或报纸等渠道来申诉,或许能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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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8-03-0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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