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问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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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6-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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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咨询合同有效性问题及单位老不给落户口算不算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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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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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同有效性问题!  我签署合同时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但是现在单位已经改制,成为企业单位,我想问下我以前签署的合同还有没有效?单位性质都改变啦 是不是单位需要重新签定合同,如果我们终止以前签定的合同,算不算违约?
单位一直不给落户,算不算违约?  我是正规大学毕业的本科生,2004年6月到泰安的一家单位工作,2005年1月1日签了劳工合同,合同结束期到2010年.但是在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单位一直不给落户口,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资料和档案都一直放在单位的办公室里,哪里都没给落,成了新中国新的一批黑户。现在青岛有一家单位愿意给我落户口,我想辞职去青岛那家单位工作,因为户口问题我的婚姻大事都一拖再拖,我现在这个单位老不给落户口算不算违约?如果我辞职的话算不算我违约? 聘用合同上没有明确提及户口的问题,对于一直不能落户,单位给的解释是:因为单位正在改制,从事业单位改成企业单位,所以户口暂时不能落! 合同第二条规定:甲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从有关部门批准之月起,为乙方上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基金等福利基金。 合同第七条规定: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个人原因离开甲方或离职的,甲方不结算当年工作量.乙方要退回享受的甲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福利待遇,并要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万元和培养、管理费3万元(包括办公设备、住宿投资等),共计5万元。然后,甲方可将档案退还原单位(学校),并协助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否则甲方不转交档案,不予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不知道第7条的规定是不是默认了单位应该给落户口?难道在合同这几年里单位可以一直扣留着户口不给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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