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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hayo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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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凭法律上哪些条款要求退货?可否主卧、次卧一起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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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8.13日晚在某大型家具商场购买主卧、次卧两套家具。购买时营业员主动询问了房间尺寸并就该尺寸推荐搭配了两套家具。主卧为1.8米床一张(含床垫),床头柜两只,电视机柜一个;次卧为1.5米床一张(含床垫),床头柜一只,四门衣柜一个,电视机柜一个。当时营业员口头承诺这些家具在房间里好正常使用。 
    8.14日上午,在该品牌未向厂方下单之前,本人再次确认家具尺寸时被告知次卧1.5米床外径尺寸为1.64*2.10米,床头柜为0.55米,四门衣柜0.60*1.8米(开门距离0.45米),电视机柜0.55*1.2米(开门距离为0.45米)。本人房间尺寸为2.74*2.88米,无疑按这样的尺寸这个房间是放不下那么多家具的。在调解过程中商家认为双方有购货单(购销合同)存在,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1.64*2.1米指的是尺寸,1.5*2.0米指的是规格,两者为不同概念,且该床为特价床,不得退换。只同意退床头柜一只,电视机柜一只。我方认为在此过程中本人确有实际困难,不属于随意变更合同,且购买时营业员并未告知床的外径尺寸和四门衣柜及电视机柜的开门距离,防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因商家介绍失误造成顾客选购失误,且营业员承诺这些家具在房间里好正常使用,实际上并不能使用,商场承诺不能履行,属于商场违约在先。且该品牌更换不出小一点的床,也不可定做,只退掉电视机柜和床头柜后,床的外径依然会挡住房间开关插座,造成其它电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且房间整体性较差,因此要求商场作次卧家具全套退货处理。商场负责人表示商场与品牌为租赁关系,只不过是统一收银,退货一定要经品牌同意,但实际上是否为租赁关系还需进一步核实。该起投诉12315已介入,正在进一步协调中,该品牌营业员就顾客投诉一事,对顾客进行责骂质问,并要求顾客进行解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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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08-2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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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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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凭法律上哪些条款要求退货?可否主卧、次卧一起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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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买卖合同双方出现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一方有过错的,需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重大误解”的解释是:
《民通意见》第71条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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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必须通过反思自己的真正需要来整理好自己内心的那堆杂物,他需要用自己性格中所有的诚实、所有的坚定和真诚来帮助自己对付那些二手的思想、二手的知识、二手的行动……   

                        ----------  尼采
发贴时间 2006-08-2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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