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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ki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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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个在网上发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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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见信悦!对不起,打扰了。在你们百忙之中,请你们能抽出一点时间看看此文。
长话短说,写信给您主要有2件事情反映一下。
一、举报事情:[建筑行业]
工程名称:扬州大洋船厂五万吨新建厂房
工程地点:扬州新坝镇(原江洋船厂)
施工单位:苏中建设集团扬州分公司
该工程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A、《劳动法》—未与工人签“劳动合同”(好像是社会正常现象?)
B、《建筑法》—“苏中建设扬州分公司”经理程明山将钢结构分部工程违法分包给“南通春秋置业有限公司”。“春秋”二级资质,不具有承担该工程的资格。大洋钢结构工程量2000吨左右,单跨超过30m,须一级资质单位承建。“春秋公司”法人:韩林,项目经理:孙德圣。“春秋公司”接手后将工程再包给私人小包头做。
C、《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等。该工程与2004年3月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二死一伤。因本人非法学专业人士,对各个法律仅仅了解一点。但知道“质量—安全隐患—事故”是有关联的。希望政府能进行调查。
D、本人直接把信寄给江苏省人民政府,一是本人不知道此类事情该寄去哪些部门;二是若该事情能完好解决,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我就不用写信了。可能涉及腐败,这个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大事情,非一介草根能解决。
二、请教问题
A、《劳动法》已颁布多年,为何不能解决“劳动合同”及农民工欠薪问题?请问如何才能体现共产党执政“以人为本”的思想?
B、我国的法制体系建设已经趋于完善,但是过于专业化、公文化,可以有“百姓化(口语化)”的版本。这样能发挥法律的民主监督作用,杜绝老板“要钱不要(工人)命”的思想。
C、经济发展了,公务员的待遇提高了,政府部门(尤其是苏北地区)的服务反而不行了,“吃拿卡要”多了,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感觉生活更难了。
D、有时在想,社会上案件的多发不仅仅是罪犯本人主观上的原因,应该有一定的客观原因。
好了,不再耽误领导的宝贵时间了。 

此致 

敬礼
小百姓
200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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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08-2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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