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hb |
 |
等级: 新手上路 |
|
| 贴子:3 |
| 积分:19 |
| 注册:2005-12-25 |
| 来自:湖北 |
|
主题:行政诉讼中法定举证期限内举证问题 |
 |
|
第 1 楼 |
|
我在一行政诉讼中,一审法院在被告没有在法定举证期限内举证,两次无考试拒不参加开庭后.我到一审法院去要求以缺席判决时,一审法院胁迫我当天收到传票当天马上开庭.在庭审中,我发现我的诉状是伪造的,证据被毁灭,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调查(同时也没有给我下达不调查收集证据的文书),之后判决依据也是错误的.我上诉到二审法院时,二审法院在这么多事实面前,采取书面审理,支持一审法院判决.     我于2005年9月26日,向二审法院申诉后,二审法院在2005年12月1日立案后,法院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给我立案通知书,同时二审理法院把我的案件还是先给作出判决的行政庭审查,让作出判决生效的行政庭审理.     请问:1法院在申诉立案后,是不是应给申诉人立案通知书呢?          2法院把审理权继续给行政庭而不是交由审监庭审理是否合法?          3这个案件现在我提供的证据已被毁灭及被告两次开庭无故拒不参加开庭是不是应按缺席判决?被告现在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效?          4针对以上反映情况,能不能再给一些好的建议呢?
|
|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110hb 和『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