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各省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律黄页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450371045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谢谢您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刑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其他法
yehq
bing
[
本贴精萃
] [
精华
]
[
未回帖
]
baibai
等级:
新手上路
贴子:1
积分:13
注册:2005-11-16
主题:谢谢您
第
1
楼
我用婚前股票价值大约40万抵押给我父母,无息借款三十万购买结婚住房。假设离婚后将该房屋卖出,用房款将三十万偿还,我拿回股票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那时候股票投资取得了收益,我老伴对我股票取得的“收益”是否视为为共同财产分割呢?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baibai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6-03-31 17:30
上海梁志强律师
等级:
法律学徒
头衔:专职律师
贴子:24
积分:34
注册:2005-10-10
来自:中国
主题:谢谢您
第
2
楼
如果你的结婚住房也是你个人的产权,我认为你拿回的股票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股票投资如果收益是在你们婚姻存继期间之内则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上海梁志强律师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执业机构: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090105118249
地址:上海市瑞金南路1号海兴广场六楼B座
邮编:200023
电话:021-54961101-14
传真:021-54520567
手机:13564066226
QQ:37805836
MSN:zhqliang@hotmail.com
2006-04-16 16:50
本主题回复
1
贴,浏览
135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谢谢您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与我在线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4.188
s,
7
queries,
129
- Cache,
320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