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9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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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新手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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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5-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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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这种火灾怎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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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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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辆面的,吃饭时间和晚上是放在一个私人停车场,按月交费,已有两年时间,但是没有任何收据.另外还有十六,七辆车是和我一样的情况,按月或年交费,停车在停车场.     两天前,我车停在停车场,回去吃饭.车子发生火灾,并且连带烧着旁边的一辆车.消防队的初步结果是车子自燃.当时停车场老板不在.     现在另一辆车的车主找我进行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责任及赔偿应该怎样?对你的如下: 1、你与停车场之间保管合同成立,既然停车场收了你的保管费,那么,他们应该要承担在保管范围内的法律责任。 2、车子如果是自燃,同时你又不能证明与停车场的保管行为有必然的联系的话,那么,我觉得停车不需要承担责任。 3、如果车子自燃是由于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你可以找经销商要求其违约责任,找产家要求承担质量瑕疵责任,如果投了保,还可以找保险公司。 4、如果隔壁的车主找你要求赔偿,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之后,你可以要求上述其他几家追偿。感谢您的回答,我知道怎样做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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