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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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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山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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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3
注册:2007-05-10
来自:湖北
主题:[分享]劳动者的保护者
第
1
楼
  各位好!我是一名普通的下岗后再就业打工者。我于零六年在安陆某工场打工,工作期间不慎发生意外至使本人伤残。老板把我送到汉口医院医好了部分伤势后,表露花钱太多的意思。我从本人的医治情况和对老板的经济节约等方面考虑,同意老板要求我出院的意见,回当地继续治疗。在这个后期治疗过程中,我和老板就后期工伤问题一起到安陆劳动部门咨询,并由他们提出我必须进行式伤等级监定。我按要求进行认定后,我和老板再到安陆劳动部门,三方一起,由劳动部门计算出赔付金额,老板当时认可。后由老板拿出赔付书双方签字,当时老板以资金不足为由只付了赔付金的一部分,并口头答应几月后一次付清未付部分,本人同意了。可是后来就不一样了,多次去要,都以种种理由拖付。本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回到劳动部门反映,部门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我,并由领导亲自为我办理。到今天为我要回了部分赔付金,还有一部分他们将继续执法!在此我向安陆劳动部门致以深深的谢意!向执行正义的律师们致以深深的敬意!     2007。5。10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悟山黑子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7-05-1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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