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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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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07万国韩友谊刑法讲座资料汇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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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10:54
renqi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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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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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六十一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 
    第六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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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11:05
ypyang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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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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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14:42
悠悠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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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20:36
nancy8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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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22:53
meffei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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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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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19:17
xi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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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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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22:05
tangsha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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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da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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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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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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