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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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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7
积分:31
注册:2007-04-06
来自:浙江
主题:民事诉讼流程图
第
1
楼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沈婷婷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7-04-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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