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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229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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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主题:[转帖] 酒店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第
1
楼
2005年6月,原告王某在沈阳市本田汽车专卖店购买东风本田CR-V汽车一辆,价款人民币20万余元。当日13时下午到沈阳市B酒店用餐,按照酒店保安的指示,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前的停车位。用餐至13时半左右,突然饭店楼上的建筑物大块脱落,水泥及砖瓦砸在车上,致使车辆严重受损。此事发生后,王某与酒店协商,要求酒店赔偿修车费用。酒店推托责任,拒不赔偿,称应由给酒店装修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当地派出所到现场出警,对双方进行调解,因分歧太大未能调解成功。王某遂将B酒店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修车费用。王某委托本人作为代理人,提起诉讼,因修车费用数额不好确定,经过法院指定价格评估中心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以该报告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证据,最后由B酒店承担赔偿修复费用。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消费者在经营场所消费,自身的财产受到侵害的一起案例,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犯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所以作为经营者同时也是侵权人的酒店理应承担王某车辆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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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5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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